正文 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1 / 2)

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經管視線

作者:郝桃紅

摘要:近年來,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存在諸多不規範之處,不僅製約著企業和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而且勞資關係中的矛盾和爭議甚至影響到和諧社會的構建。為了進一步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依法執行各項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必須構建協調、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滿足企業和員工的共同發展需求。本文對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進行分析。

關鍵詞: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工會組織

中圖分類號:F241.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一、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勞動關係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國內普遍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即勞動關係雙方的法律意識較為單薄,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上:其一,有些企業對勞動用工方麵的法律法規重視不足,他們常常會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製定出一些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管理規章製度;其二,有些企業在與勞工簽訂合同時,合同上的條款公平性不足,這為勞動糾紛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其三,有些勞動者本身缺乏應用的法律常識,違約、跳槽的情況時有發生。同時,部分外來的打工者由於缺乏長期的就業打算,他們多數都抱著臨時就業的想法,由於不想受到用工合同的約束,從而不願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這無形中給勞動用工管理增添了難度。

(二)用工管理製度不規範

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均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實行勞動合同製,具體而言,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通過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來明確雙方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當履行的義務。但是在現實當中,由於用工製度不夠規範,從而使得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屢見不鮮。有些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和中小型企業,因其處於整個產業鏈的最底層,致使生產經營所獲得的利潤相對較少,這使得他們對低價勞動力成本的依賴性較大,為了進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繳納社保以及解聘員工時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這些企業往往在雇傭勞動者時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有的雖然簽訂了書麵合同,但合同的內容卻並不規範,有些條款含糊不清,這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大會不健全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中普遍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即工會的職能作用未能獲得充分發揮。有些企業甚至並沒有建立工會組織,有些企業雖然建立了工會,但卻對工會隊伍的建設重視程度不足,加之工會組織無法直接參與到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決策當中,使其在協調勞動用工關係上的作用並不明顯。同時,因企業內部缺乏應有的製約機製,從而導致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無法得到有效發揮,這使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法獲得保障。

(四)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在勞動關係不規範的前提下,有些企業常常會以各種方式來減少支出,如減少勞動者的社會保險金額、不給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保設施、隨意拖欠勞動者應獲得的工資等等。正是因為受到利益的趨勢,使得個別企業罔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刻意追求利潤最大化,更有甚者不惜侵犯勞動者的人身權利,任意延長勞動時間且不支付加班費用,從而使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這些都成為了勞動糾紛的導火索。

二、解決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問題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