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態道德的基本規範(2 / 3)

(2)關心和愛護自然

如前所述,人和自然是一種平等的關係,而不是征服與被征服的關係,或者應該是“共存共榮”,“互利互惠”的關係。鑒於以往對人和自然關係的認識上的錯誤,以至造成了今天的生態危機和人類生存危機,所以在人和自然關係上的道德要求,就不僅要關心和愛護自然,甚至要關心自然比關心人類自身為重。這就要求我們不但要從當前的自身利益出發,更要從子孫萬代的長遠利益出發去處理人和自然的關係。

(3)同危害自然的一切行為和錯誤傾向作堅決鬥爭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急功近利,鼠目寸光。他仍對環境的破壞和資源的浪費毫不動心,對自己的利益卻絕不放過。由此產生一係列類似企業短期行為的短視行為:對資源進行掠奪性開發,對破壞生態平衡的行為予以默許;隻顧眼前,不計長遠;這個項目能獲利,我就上;這麼做對企業、對單位或對我個人有好處,我就這麼做;這麼開發能馬上見效就這麼開發;管它開發合理不合理。這種經濟利益的取得,是以犧牲大局和長遠經濟效益為前提的;是表麵的、暫時的。對於這種行為,不管他們打著什麼旗號,我們仍要進行堅決的、不懈的鬥爭。要做到這一點,既要有寬廣的胸懷,又要有大無畏的勇氣。

(二)利用開發自然與保護自然相結合

利用開發自然與保護自然相結合,作為生態道德的規範之一,在現實生活中,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

1.利用開發自然與保護自然相結合所具有的道德意義人們已經開始注意保護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問題,許多國家都頒布了環境保護法,森林保護法等等,這些都說明了人類已經把自然界的狀況作為自己關心的對象,但仍然還是一種手段。然而自然界的狀況,同時又應該成為一個目的。這個目的就是利用開發自然是為了保護自然。我們之所以把利用開發自然與保護自然相結合,就是表明,這既是一種手段,同時又是一種目的,因此,便具有了道德意義。

2.利用開發自然和保護自然相結合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具有特殊的道德價值

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人類從自然中得到的好處愈來愈多,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也愈來愈豐富多彩。但是,人類自身生存的環境卻遭到了嚴重的破壞,並且日益危及到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人和自然界的關係,不能不直接地或間接地涉及人類的切身利益。這樣,人和自然環境的關係,理所當然地成為道德評價的對象了。因此,利用開發自然和保護自然相結合,也就是具有特殊的道德價值,唯有這樣做,才可能使人類有一個美好的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就是說,由於目前現實生活中,人和自然的矛盾的日益突出,使得人類保護自然的責任和價值愈加顯現,任何國家、任何民族甚至人類的每個成員,在開發和利用自然時,都必須以保護自然為前提。

(三)利用開發自然和保護自然相結合的基本要求

人類在利用和開發自然的過程中,必須時刻地注意,不是破壞這個生態係統,如果破壞了這個生態係統,自然界就要對人類施以報複了。因此利用和開發自然必須和保護自然相結合,也就是說,利用開發自然與保護自然相結合作為道德規範,包含著三個相互聯係的基本要求。

1.“索取”與“給予”相統一

人類利用和開發自然,主要不是為了謀取和擴展人類自己的“私人”的特殊利益,而是為了創造一個美好的生存環境。但是,如果人們置長遠利益而不顧,一個勁地“改造”自然,勢必要破壞生態平衡,即打亂了生態係統中綠色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物質以及能量的輸入輸出之間的相對穩定,其結果必然是使人類失去這個生存的環境。所以,人們必須明了:“索取”與“給予”是相統一的,不能隻向自然界索取,而不相應地給予,也就是說,要讓大自然有休養、生息的機會。這樣,自然界才能“無限”地造福於人類。

2.利用自然資源和保護環境相結合

自然環境也是為人類提供生產建設的原料基地。對自然環境中蘊藏的資源的利用,不能從實用主義觀點出發,也不能任意地無限製地開發,要以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為指導,合規律地開發利用。

對生態即恒定資源,如太陽輻射、氣溫、水分等,此類資源雖有地區性,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相對而言),可因地製宜,充分利用。

對生物資源,如森林、草原、動物、植物以及土壤,它們雖具有再生能力,但也要合理地加以利用。努力做到消耗、使用與培植、養育相結合,就可使之生生不息,長久地為人類服務。

對礦物資源,如煤炭、石油、礦石等等,此類資源具有有限性,不可能再生。因此,一要采取保護性的開發和利用的態度。二要采取綜合利用的措施,充分利用礦物資源,發揮各種物質潛能,盡量減少“二度汙染”。

現實社會之所以出現了生態危機,很重要的原因在於人們對於利潤的追求,對於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發,這樣做,危害了人類的利益,因而是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