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思和檢討現代道德意識結構的非生態性(1 / 1)

以個人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為特征的西方“現代性”道德與追求生態共存的環境倫理學理念格格不入,而西方“現代性”道德之所以缺乏存在論基礎和生態性內涵,既是由其倒錯的道德意識結構所決定的,也表現為其道德意識結構的倒錯。道德意識結構所關涉的是自然觀、宇宙觀、世界觀與價值觀、道德觀、人生觀的關係問題。在中國古代哲學和古希臘哲學中,人對自然和整個世界的觀念認識始終具有相對於人的道德價值觀和人生觀的前提優先性,人是通過確認自己生存於其間的環境來確認自身的,人把自己看做整個世界的一部分,在生存的根源和人性的構成上始終沒有割斷自己與自然之間的連續性,人始終沒有自外於、對立於自然而存在。但是,歐洲啟蒙運動所確立的人道主義、個人主義卻日漸形成了以人為中心、以自我為中心的道德價值觀念,表現在道德意識結構上就是其“現代性”倒轉,“如果說,人類傳統的道德意識結構是一種完整世界觀和社會曆史觀指導下的道德人生觀結構的話,那麼,現代人類的道德意識結構不僅恰好與之相反,而且呈現出不穩定或紊亂的結構狀態”。在這種現代道德意識結構下,人、個人成了一切存在的唯一中心和最高目的,自然、社會、他者、他人則成了從屬於、服務於人類目的、個人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人作用於自然的行為的道德正當性是由“合人類目的性”來說明的,自然沒有自己的存在目的和獨立地位,人與自然的關係不在人類道德視域之中。

人們關於自然的存在模式中蘊涵著某種道德行為模式,由一種認為大自然並不擁有獨立於人的偏好的內在價值的世界模型,不大可能引申出一種人對大自然的道德行為模式,那麼,要把大自然納入人類的道德視野、要建立起人類對待大自然的道德行為模式,就需“我們關於自然的本質的信仰”和對大自然內在價值的認肯。但是,我們對大自然內在價值的認肯和保護自然價值的義務要以事實判斷為依據和基礎,否則難免抽象和籠統,從而“不具有真正的理論內涵。隻有當某些經驗事物被確定為價值的‘聚集地’以後,實質性的價值才會顯現出來”。人們從生態科學出發,對大自然的演化過程和規律作出了某些事實判斷,這些事實判斷使人們認可了生態係統穩定、完整和繁榮的正當性,從而擔負起最大限度地促進生態係統繁榮的道德義務,“這裏發生了從是到善從而到應該的轉變”。對生態係統所作的生態學上的事實描述,在邏輯上先於對生態係統的價值評價,環境道德的應然是從生態描述的實然中推導出來的,人們是在自然中發現價值,人們心中的價值也是存在於自然中的價值的反映。但是,自然之實然對於環境道德之應然的邏輯先在性,並不意味著二者在出現時間上的絕對先後順序,人們對大自然的生態學描述與價值評價常常是同時出現的,邏輯上的先後要說明的是,人類的價值觀、道德觀和人生觀不是憑空產生的,失去了世界觀、宇宙論的基礎性和前提性條件,隻能導致以個體自我為中心、以人類自我為中心的“利己主義”,而利己主義正是倫理道德所要限製和反對的。人類中心主義不過是人類為自己的物種利己主義所作的一種文化虛構,“表明的是一個物種以自己為絕對,而以對自己的功用作為評價其他一切事物的尺度”,生活在這樣一個參照係中,在道德上至少是幼稚的,如果一味固守成規、以自我為中心,則不隻是道德幼稚的問題了,實質上,現代道德意識結構的倒錯是在使道德走向不道德,沒有存在論基礎和生態性內涵的道德是不成熟的,是經受不住理論和實踐的追問的。在生態倫理學範圍內對現代道德意識結構的初步檢討,對於我們反思整個“現代性”道德的許多根本性問題均有啟發和助益,實際上,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生態倫理學的出現都是著眼於人類道德生活的整體發展的。

當然,生態倫理學作為一種觀念革命和思想革命更具有理論上的徹底性、形上性和係統性。生態倫理學理論是開放的,其中自然存在著許多可質疑、可爭論、可充實的地方。應該看到,生態倫理學無法完全建基於西方主體性形而上學哲學體係和個人主義道德價值觀念體係之上,從東方思想中去尋求理論基礎和思想資源,也許能為生態倫理學的理論建構提供更有價值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