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裁軍會議在1995年9月的會議中作出一項決議,將裁軍會議原有的38個成員國在1996年的會議上擴大為61個成員國。這意味著1996年的裁軍會議將有新增加的23個成員國代表參加。裁軍會議成員國的擴大為禁止核試驗條約草案在會議上的通過創造了條件。[32]此外,1996年3月開幕的裁軍會議中,各國代表達成共識:將在1996年6月28日之前批準條約草案,以便在9月聯合國第51屆聯大會議期間由各國通過條約草案,盡快將條約付諸簽字。但是,由於印度在特別委員會討論中的發難以及隨後印度得到伊朗的支持,1996年8月特別委員會和裁軍會議都未能最後投票通過條約草案。由裁軍會議通過條約草案並送交聯合國大會表決的設想夭折了。
但是,個別國家的作梗並不能阻止代表國際社會共同心聲的《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的出台。1996年8月22日,澳大利亞常駐聯合國大使布特勒直接致信給聯合國秘書長,要求根據1995年12月1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50/65號決議,將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的表決正式列入即將開幕的第51屆聯大。信中還附有一份條約草案,並說明該草案與裁軍會議磋商後的最後草案內容完全吻合。9月9日,第51屆聯大開幕。共有126個國家聯合簽署了澳大利亞的提案。這樣,條約就繞開了原來設想的裁軍會議程序直接送交聯大表決。
1996年9月10日,聯合國大會以158票讚成、3票反對和5票棄權,通過了舉世盼望的《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Comprehensive Nucleat Test Ban Treaty,簡稱CNTBT)。9月24日,聯合國在總部舉行了條約開放簽字儀式。在開放簽字的短短一個星期之內,即有96個國家成為了該條約的正式簽字國。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的加利指出:“禁止核試驗條約的通過,是世界邁向全麵核裁軍,並進而實現全麵廢除核武器理想進程中的重大起步。[33]美國總統克林頓也表示,聯合國大會通過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是”掃除威脅全世界達50年的核武器陰霾的重要步驟[34]。
《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共由序言、17個條款的正文、兩個附錄和一個議定書所組成。條約序言明確指出:“全麵禁止核試驗不但是裁減核武器和禁止核武器擴散的有效途徑,也是實現逐步完成核裁軍的重要步驟。”[35]條約的第一條規定了所禁止的核試驗的範圍:“任何國家不得進行任何核武器爆炸試驗以及其他核爆炸試驗。”第二條規定了條約所建立的監督機構的組成,決定設立條約成員國大會,在大會之下設立執行委員會和秘書處。執行委員會委員由成員國大會依地域分配原則選舉出的51個國家的代表組成,設在維也納。秘書處負責日常行政事務,下設國際資料中心彙集信息和交換資料。第三條規定成員國應該在國內所采取的條約執行措施。第四條規定了查證事項及程序。第八條規定每十年舉行一次條約的審議會議。條約的議定書規定設立國際監視係統,監視係統有駐地查證功能,查證中各方都應履行誠信原則。條約規定將在44個具有核反應堆或正在研究核反應堆的日內瓦裁軍會議成員國交存批準書之日起180天後正式開始生效。
到1999年年底,全世界共有155個國家簽署了《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在條約所規定的44個國家批準之後條約即可生效的這44個不同程度擁有核設施的國家中,已有29個批準了該條約。除了NFT條約無限期延長和CNTBT條約得到正式通過之外,90年代國際軍控事業還在其他領域獲得了進展。繼1975年《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BWC)生效以來,1993年,國際社會通過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CWC),該公約在1997年因批準國達到法定多數而正式生效。
《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簽署以來,國際社會在推動無核化方麵可以說喜憂參半。喜的是,世界安全在禁止核試驗方麵有了進一步的增強。1995年12月15日,10個東南亞國家簽署了《建立東南亞無核區的曼穀條約》。這是繼南太平洋無核區和拉丁美洲與加勒比無核區之後,世界上第三個建立無核區的多邊公約。1986年8月,澳大利亞、新西蘭等7個南太平洋國家簽署了《拉洛通加條約》(Treaty of Rarotonga),宣布在南太平洋建立無核區。該條約在1986年12月正式生效。到1999年年底,已經有9個國家批準了旨在建立東南亞無核區的《曼穀條約》。1996年4月11日,45個非洲國家簽署了《佩林達巴條約》(Treaty of Pelindaba),非洲也正式宜布成為了世界上第四個無核區。[36]目前,5個核大國都已經終止了核試驗。2000年4月14日和21日,俄羅斯國家杜馬相繼批準了《第二階段削減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和《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俄羅斯批準這兩項條約,對於繼續推進美俄核裁軍和世界上最大的兩個有核國家履行《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具有深遠意義。
但是,令人擔優的是,1998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爆發了核軍備競賽。1998年5月11日一13日,印度進行了5次地下核試驗。5月28—30日,巴基斯坦進行了6次地下核試驗。印度和巴基斯坦無視國際社會的強烈呼聲,無視1968年的NPT條約和1996年聯合國通過的《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的做法,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譴責。[37]1998年9月,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表示,它們願意遵守《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如果其他國家也這麼做的話。然而,直到今天,印、巴兩國都依然拒絕簽署該項條約。更令人擔心的是,一向主張和支持NPT機製和CNTBT機製的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核武器大國,卻在1999年10月13日,拒絕批準《全麵禁止核試驗條約》。這一天,美國參議院以51票對48票,否決了這項條約。國際社會為了謀求建立無核化世界和全麵推進核裁軍的進程,可謂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