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李逵好發財〕——李鬼自敘(2 / 2)

晚上回家,我把獲得的碎銀交給嫂子,她問哪來這些錢,我說是我做生意賺的;她問做什麼生意,我說別問什麼生意,隻要賺錢就是好生意。從此以後,我每天都去叢林裏埋伏,找合適的時機大膽出擊,總能有所收獲,屢試不爽。漸漸地,沂水縣刮起了一股“黑旋風”,無論鄉村還是城鎮,到處都在議論:有的說李逵與宋江鬧翻了,獨自幹起剪徑打劫的勾當;有的說李逵跑到家鄉打劫,是為梁山泊籌備軍餉;有的說李逵不願意回家,是怕連累大哥和老娘……甭管人們怎麼議論,反正我李鬼沒有吃虧,關於李逵的傳說越多,我越好借他名目發財。不到一年半載,我就劫取了不少錢財,由窮光蛋變成有錢人。手頭有錢可以隨意花,想吃香的就吃香的,想喝辣的就喝辣的,這日子過得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假冒李逵搶劫,成功率的確很高,但心裏總感覺底氣不足。李逵好歹有真功夫,我李鬼沒學過武藝,萬一遇到不怕死的好漢,耍兩把木板斧恐怕不管用。沒想到,怕遇到好漢,偏讓你遇到好漢。那一天,我終於遇到了真李逵,關於這次巧遇,《水滸傳》裏有描述,我不願回憶這段往事,在此就不說了。遇上李逵算我倒黴,好在我腦袋比較機靈,隨便編造家有九十歲老娘需要贍養的謊言,居然讓殺人不眨眼的魔君動了惻隱之心,使我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我對《水滸傳》作者很不滿,他不願意在次要人物身上多用筆墨,隨便對我敷衍了事,硬是讓李逵把我殺死了。事實並非如此,我拿了李逵給的十兩銀子,回家躲避了好幾天,等李逵背他老娘離開百丈村,我又到叢林裏重操舊業了。此後,我更加小心謹慎,對來往行人進行全麵觀察,估計對方沒有武功才大膽行動,否則隻好放棄。這叫做,吃一塹,長一智。

親愛的讀者,盡管我沒有李逵那樣的真本事,但我畢竟不是等閑之輩。今天,當你在城鄉漫步或逛市場的時候,你是否看到我李鬼的影子?如果你覺得有人像我李鬼,我會為此感到驕傲,這樣我也算是後繼有人了。

“點評”李鬼呀,李鬼,想當年,你打扮成李逵的模樣,拿起仿製的斧頭,幹著打家劫舍的勾當。不需要付出辛勤勞動,也不需要過硬的武功,就能夠快速致富發財。這個好辦法,虧你想得出來。不過,經濟學上有一個劣幣驅逐良幣定律。當劣幣具有良幣同等效力的時候,良幣就會被人們收藏起來,市麵上便充斥著劣幣。同理,如果假冒李逵可以發財致富,誰還願意練功夫當真李逵,幹脆做李鬼算了。但是,文明社會終究不允許假冒偽劣,更不能打家劫舍。李鬼以及李鬼的徒子徒孫們,還是棄惡從善吧。作惡,有時能占便宜,但最終不會有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