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覺得,宋江那麼做也在理,幹大事情不必拘泥於小節,不必在乎雞毛蒜皮。可是,我覺得小節關係到大節,關係到大局,關係到成敗。讓時遷、石秀等人入夥,固然能夠壯大山寨的實力,但也有損於山寨的形象。試想一想,梁山好漢偷了人家的雞,又燒毀人家的房屋,難道在百姓當中沒造成惡劣的影響?偷雞賊和縱火犯都被接納了,梁山泊豈不成了藏汙納垢的地方?如果咱們不體恤百姓,不分青紅皂白傷害無辜,咱們與別的占山為王的草寇有什麼兩樣?!古話說得好,“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朋”。我想,我在山寨威信逐漸下降,就連同時跟我上山的吳用也偏向宋江,說明我在為人處世方麵不及宋江。你看,我下令要斬時遷、石秀,無疑做了惡人,得罪了他們。而宋江出麵說情保全他們性命,既做了好人,又讓他們對他感恩戴德。
當然,我覺得宋江比我會做人,但並沒有因此對他感到不滿。我一直對他心存感激,始終忘不了他的救命之恩。為了報答這份恩情,我情願犧牲自己的性命。但是,山寨之主的位置不能給他,因為這個位置不是他宋江給我的,而是林衝讓給我的。眾所周知,當初我們七人來到梁山泊,寨主王倫並不歡迎咱們,是吳用唆使林衝火並了王倫。論武功也好,論品行也好,林衝做寨主當之無愧。可他過於謙讓,硬是把我推到寨主的位置上,而自己才坐第四把交椅。林教頭高風亮節,確實令人欽佩。坐上寨主之位,我總感覺欠他的人情,總指望有朝一日好生報答他。當我生命垂危之際,我真想把寨主之位還給林衝。仔細琢磨,又覺得直接傳位於他似乎不妥,林衝本人不同意不說,別的兄弟恐怕也有想法。所以我囑咐“誰若捉得射死我的凶手,便叫他做梁山泊主”,其中便包含讓林衝接任的意思,這一點所有《水滸傳》的讀者,甚至《水滸傳》的作者也未必能覺察到。我的意思是,林衝為人忠誠,對我一片真心,在眾多好漢當中數他武藝高強,加上他為我報仇心切,很可能是他第一個捉得射死我的凶手。
假如林衝捉得史文恭該多好,這樣於我兩全其美,既報了仇,又了了願。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最終捉得凶手的卻是盧俊義。當然,盧俊義的確是了不起的俊傑。宋江曾經很有自知之明地指出,盧員外至少在家庭出身、文韜武略及身材長相這三件上比他強許多。不過,盧俊義是明白人,他再怎麼強,也強不過宋江的人脈,盡管我的遺囑是那樣說的,這個寨主他卻不敢當。現在想來,我當時立那個遺囑真是滑稽,既然立了也白立,還不如不立。常言道,死皇帝不如活叫花子。我一個小小的山寨之主,死了還能決定山寨未來麼?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點評”“托塔天王”晁蓋,你在攻打曾頭市時不幸中了毒箭,臨終前留下遺言,若哪個捉得射死你的凶手,便教他做梁山泊主。按照常理,你如果出現意外,應該由宋江接替。可是,你卻立下這個遺囑,自然有你的用意。自從宋江上山之後,他的聲望與日俱增,這既歸功於他平日為人,也歸功於他多次領兵出征。眼看宋江要淩駕於你之上,你感到坐立不安,急需通過征戰,提高自己的威望。可惜事與願違,出師未捷便中箭,留下遺恨別人間。不管你用意如何,這個遺囑似乎沒什麼效力。試想一想,你活著的時候,尚且不能決定山寨大事,死後又何以決定山寨的命運?!
晁蓋小檔案
姓名:晁蓋 出身:鄉村富戶
星座:巨蟹座 綽號:托塔天王
出道年齡:四十歲 婚姻狀況:未娶
最得意:當上梁山泊之主 最失意:威望不及宋江
最痛心:攻打曾頭市失利 最不幸:被毒箭射死
最擅長:結交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