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幹年來,我聽過不少的歌唱,有的聽了實在沒勁,有的聽了永久難忘。有一首歌叫《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那歌詞寫得相當漂亮,那哥兒唱得相當悠揚。每當我聽到這首歌,總會情不自禁地聯想,聯想起曾經擁有的桃花山,聯想起在山中度過的好時光。
坦率地說,我一生最快樂的事就是在桃花山占山為王。關於桃花山,《水滸傳》隻是借魯智深的視角簡單描述:“果是好座桃花山,生得凶怪,四周險峻,單單隻一條路上去,四下裏漫漫都是亂草。”與水泊梁山相比,桃花山不過小巫見大巫。可是,在我心目中,桃花山才是我的最愛。我愛桃花山,它是我的大本營,身為山寨小霸王兼二頭領,我可以為所欲為,想怎麼整就怎麼整;我愛桃花山,它的地理環境險峻,隻有一條路通行,進可以打家劫舍,退可以防守自衛;我愛桃花山,方圓幾十裏都是我們的地盤,不管誰從地盤上經過,都必須留下買路錢。
現在的人沒有闖過江湖,隻能從電視劇裏看熱鬧。不過,電視劇多半胡編亂造,有意把江湖渲染得神乎其神。其實,闖江湖並非難事,隻要你膽大心黑,很容易在江湖上出名。想當初,家鄉人都不怎麼瞧得起我周通,在他們眼裏我隻是一個小混混,除了愛打架惹事,沒有別的能耐。自從上了桃花山,接連幹了一些攔路打劫的勾當,我便成了遠近聞名的小霸王。小霸王也好,小魔王也好,反正都是王。不管做什麼,混到稱王稱霸地步,就不會吃虧上當。有一句話說得好,隻要一個大魔鬼附上了身,就有無數的小魔鬼紛紛擁來為大魔鬼效勞。可不是嗎,一旦做了山大王,就有許多小嘍囉投奔山寨,跟我一起冒險玩命。小嘍囉很好打發,一日三餐填飽肚子就行,要是搶得的錢財多,獎賞他們一點兒碎銀便分外高興。當然,事業發展需要一個過程。開始起步的時候,我們有點兒欺軟怕硬,專挑那些勢單力薄的行人搶劫,後來人多勢眾,我們敢於大規模行動,遇到幾十上百人的隊伍也不放過。不管碰到誰,我都不在乎:打贏了,你的錢財屬於我;打輸了,我請你上山,願意落草,我把第一把交椅讓你坐。那天碰到李忠,我跟他大戰一場,結果他打贏了。於是,我留他做山寨之主,讓他坐第一把交椅。盡管李忠當寨主,實際上我還是山大王,畢竟山頭是我先占的,隻要我發號施令,小嘍囉誰敢不聽?不過,李忠是一條好漢,請他在山寨坐鎮,我下山打劫更放心,萬一鬧出事端,他可以帶救兵接應。
隨著山寨實力不斷擴張,我的欲望也不斷膨脹。男人嘛,隻要幹出一點兒名堂,就想在女人身上抖威風耍輕狂。曆朝曆代,甭管哪個男人稱帝稱王,總要挑選天下美女充實後宮,盡情滿足他的雄性欲望。論權勢和地盤,俺與富有天下的帝王沒法比,皇帝老兒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俺們望塵莫及。不過,我好歹是一個山寨頭領,起碼要有一個像樣的壓寨夫人。選擇壓寨夫人,我有一個基本標準,除了年輕漂亮,還得是大家閨秀出身。想來想去,我覺得桃花村劉太公的女兒挺合適。劉家生育的男兒先後夭折,隻有一個女兒長大成人,現年十八九歲,我曾到劉太公家索討進奉(所謂進奉,相當於現在的保護費),親眼見過他的女兒。嘿,那姑娘真漂亮,要長相有長相,要身材有身材。再說,劉太公算是桃花村的大戶人家,除了人丁不夠興旺,家產相當豐厚。我的媽呀,若是討得劉太公的女兒做老婆,桃花山上更快樂。
小時候,我在學堂讀過幾天書,還記得《詩經》裏有兩句:“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想討來做老婆。甭管劉太公高興不高興,也甭管他女兒答應不答應,我送上二十兩黃金和一匹紅錦作聘禮,這門親事就算搞定。為了簡化不必要的禮儀,我決定特事特辦,當晚入贅桃花村完婚。即將做新郎,我別提多高興。回到山寨,我們大擺宴席,酒足飯飽之後,我帶領小嘍囉下山。天色漸黑,前麵的小嘍囉打著四五對燈籠,照著我騎馬趕路;後麵的小嘍囉舉著四五十支火把,照著大家奔向桃花村。走近村莊,劉太公率莊客前來迎接。看到老丈人,我立即跳下馬,小嘍囉頓時敲鑼打鼓,並齊聲吆喝:“帽兒光光,今夜做個新郎;衣衫窄窄,今夜做個嬌客。”俗話說,抬頭嫁女,低頭娶親。老丈人不知怎的,親自捧盞敬我一杯好酒,當即跪下作揖。我感到莫名其妙,連忙扶起他說:“你是我的丈人,如何向我下跪?”老丈人說:“休說這話,老漢隻是大王治下管的人戶。”我已有七八分醉意,看他如此恭謙,頗得意地笑道:“我與你家做個女婿,也不虧負了你;你的女兒匹配我也好。”之後,老丈人領我到打麥場,又搞了一場迎接的禮儀,讓我飲了三杯下馬酒。我哪有心思陪老漢喝酒,還是馬上見到新娘要緊。我回敬了老丈人一杯酒,直接說:“我且和夫人廝見了,再來與丈人吃酒。”於是,老丈人拿著燭台,把我引到新娘的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