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互式創新 交互式創新(interactive innovation)一詞最早出現於美國基於計算機的信息係統的設計和開發界。“interaction”翻譯為中文是“交互”或“互動”的意思。互動是社(1 / 1)

互動在計算機環境下有兩種形態:一種是通過超媒體進行人與文本內容的互動,即人機互動;另一種是人們通過計算機,進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即人際互動。

一般而言,互動是指社會組織中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群體與群體之間通過信息傳遞而發生相互作用的社會行動。互動理論是一種二元關係理論,試圖解釋關係的結果,比如創新、關係績效等。企業間互動有別於交流(溝通),它沒有特定的商業交流目的,但它可以營造一種交互作用的氛圍,是產生創新的主要變量。企業一用戶型二元關係間的互動程度可以通過三個維度來刻畫:數量、範圍和模式。互動數量代表互動的頻率,互動範圍代表互動的質量和性質,互動模式則代表前兩者不能涵蓋的互動的強度。

基於用戶參與的企業交互式創新的實質是,企業與其用戶為達到共同的目的建立起信任關係,在相對平等的基礎上,通過知識與經驗的交流,共同致力於新產品或新服務開發的持續、動態的合作創新活動。

量、範圍和模式。互動數量代表互動的頻率,互動範圍代表互動的質量和性質,互動模式則代表前兩者不能涵蓋的互動的強度。

基於用戶參與的企業交互式創新的實質是,企業與其用戶為達到共同的目的建立起信任關係,在相對平等的基礎上,通過知識與經驗的交流,共同致力於新產品或新服務開發的持續、動態的合作創新活動。

量、範圍和模式。互動數量代表互動的頻率,互動範圍代表互動的質量和性質,互動模式則代表前兩者不能涵蓋的互動的強度。

基於用戶參與的企業交互式創新的實質是,企業與其用戶為達到共同的目的建立起信任關係,在相對平等的基礎上,通過知識與經驗的交流,共同致力於新產品或新服務開發的持續、動態的合作創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