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 天師局李慶年弄計 賽金樓佘老五爭娼(3 / 3)

這時正年方廿來歲,生得一表人才,他雖不及周庸祐這般豪富,隻是父親手上盡有數十萬的家財。單是父親在堂,錢財不大到自己手上,縱然是性情豪爽,究不及周庸祐的如取如攜,所以當時在雁翎的院子裏,雖然與雁翎知己,惟是那天字第一號的揮霍大名,終要讓過周庸祐去了。獨是青樓地方,雖要二分人才、三分品貌,究竟要十分財力,所以當時佘老五戀著雁翎,周庸祐也戀著雁翎,各有金屋藏嬌之意。

論起佘老五在雁翎身上,花錢已是不少,還礙周庸祐勝過自己,心上自然不快。但姓餘的年輕貌美,雁翎心上本喜歡他的,爭奈身不自由,若是嫁了佘老五,不過取回身價三五千,隻鴇母心上以為若嫁與周庸祐,怕是一萬八千也未可定。故此鴇母與雁翎心事,各有不同。

那一日,周庸祐打聽得佘老五與雁翎情意相孚,勝過自己,不如落手爭先,就尋他鴇母商酌,要攜帶雁翎回去。鴇母素知周庸祐是廣東數一數二的巨富,便取價索他一萬銀子。周庸祐聽了,先自還價七千元,隨後也八千銀子說妥。鴇母隨把此事對雁翎說知,雁翎道:“此是妾終身之事,何便草草?待妾先對餘姓的說,若他拿不得八千銀子出來,就隨姓周的未遲。”鴇母聽了,欲待不依,隻是香港規則,該由女子擇人,本強他不得;況他隻是尋餘五加上身價,若他加不上時,就沒得可說。想罷,隻得允了。

那時周庸祐既說妥身價,早交了定銀,已限製雁翎不得應客,雁翎便暗地請佘老五到來,告以姓周的說妥身價之事。佘老五聽得是八千銀子,心上嚇一怕,隨說道:“如何不候我消息,竟先行說妥,是個什麼道理?”雁翎道:“此事是姓周的和鴇母說來,妾爭論幾回,才尋你到來一說。你若是籌出這筆銀子,不怕妾不隨你去。”佘老五道:“父兄在堂,哪裏籌得許多?三二千還易打算,即和親友借貸,隻是要來帶卿回去,並非正用,怕難以開口,況又無多時候,如何是好?”雁翎聽罷,好不傷感。又說道:“妾若不候君消息,就不到今日了。你來看姓周的十來房姬妾,安回去怎麼樣才好?妄自怨薄命,怎敢怨人?”說罷,淚如雨下。佘老五躺在床上,已沒句話說。雁翎又道:“既是無多時候,打算容易,若妾候君十天,卻又怎地?”佘老五一聽,就在床躍起來說道:“若能候至十天,盡能妥辦,斷沒有誤卿的了。”雁翎心上大喜,便喚鴇母進來,告以十天之內,候姓餘的拿銀子來,再不隨周庸祐去了。鴇母道:“若是真的,老身橫豎要錢,任你隨東隨西,我不打緊。若是誤了時,就不是玩的。”佘老五道:“這話分明是小覷人了,難道這八千銀子,姓餘的就沒有不成?”那鴇母看佘老五發起惱來,就不敢聲張。佘老五便與雁翎約以十天為期,斷不有誤,說罷,出門去了。

鴇母見佘老五仍是有家子弟,恐真個尋了銀子出來,就對周庸祐不住,即著人請周庸祐到來,告以佘老五限十天,要攜銀帶雁翎的事。周庸祐聽了,本待把交了定銀的話,責成鴇母,又怕雁翎不願,終是枉然。忽轉念道:那雁翎意見,不願跟隨自己,不過礙著有個佘老五而已。若能撇去佘老五,那雁翎自然專心從己,再不掛著別人了。想罷,便回府去,與徐雨琴商量個法子。徐雨琴道:“如此甚易,那佘老五的父親,與弟向有交情,不如對他父親說道:他在外眠花宿柳,冶遊散蕩,請他父親把佘老五嚴束,那佘老五自然不敢到雁翎那裏去,這便如何帶得雁翎?那時,不怕雁翎不歸自己手上。”周庸祐聽了,不覺鼓掌稱善,著徐雨琴依著幹去。

正是:

方藉資財謀贖妓,又施伎倆暗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