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屬經濟欠發達的少數民族聚居區,農牧業在經濟發展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加之新疆地處我國西風帶環流的上遊,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繁,農業基礎設施薄弱,平均每年農作物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多億元。因此,農業保險的開展對穩定農業生產,改善邊疆少數民族生活質量和生活環境,維護邊疆的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新疆兵團農業生產情況及災害防範和補償機製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組建於1954年10月。新疆兵團是中央直屬單位,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國家實行單列,享有計劃單列市的各項經濟管理權限。經過50多年來的開發建設,兵團已建設成為一個以現代化大農業為基礎,工業為主導,農林牧副漁並舉,工交商建服綜合經營,科教文衛體全麵發展的獨立的特殊組織,其分支機構遍布天山南北,充分行使著“勞武結合、屯墾戍邊、保衛祖國”的使命。
新疆兵團農業具有明顯的規模和科技優勢,農業設施齊全,管理體係嚴密,機械化程度高,形成了規範的現代化大農業體係。兵團是國家重要的棉、糧、油、糖、畜生產基地,農產品單產高、質量好、商品率高,主要經濟作物單產位居全國前列。總土地麵積743.3萬公頃,現有耕地102.2萬公頃。擁有農業機械11.9萬台,農業機械化水平達82%。
新疆兵團自然條件惡劣,生態脆弱,降雨量小,蒸發量大,土壤鹽漬化嚴重,地震、風災、旱災、雹災、洪災、堿害、霜凍、農業病蟲害等災害連年不斷,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損失。全國從1978年到2003年農業成災率平均為47.1%,一般發達國家農業成災率是20%左右。兵團從1990年以來成災率高達66.1%,平均每年遭受自然災害的麵積占耕地總麵積的21.25%。“十五”期間,兵團棉花因災減產幅度達20%以上,其中2001年達到44%。自然災害使農業生產遭受損失,農工收入降低,極大製約了兵團社會經濟發展。
農業是兵團的基礎產業,農業占兵團經濟總量38.1%,遠遠高於全國水平,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新疆兵團已經基本形成了應對自然災害的救助補償機製,並在實踐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自然災害發生後,受災補助由三方麵組成:一是兵團農業防災救災資金。按財政部《農業防災救災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救災資金地方自籌為主,中央財政補助為輔,由於兵團本級沒有財政,大災救濟資金主要申請財政部撥付,專款專用。二是師團自籌資金。師團通過免除掛賬或免交利費、直接補貼等方式對農工進行救濟,提供基本的生活和生產保障。三是保險公司賠償資金。農業生產遭受自然災害,保險公司對農作物和牲畜的種植、養殖成本損失進行賠償,保證恢複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來源。“十五”期間農業保險總計理賠7.56億元,農業保險對兵團農業生產和經濟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新疆建設兵團農業保險的曆史沿革
(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保險概況
新疆作為全國五個農業保險試點省區之一,較早開辦了“三農”保險業務。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新疆農業保險走出了一條“政府推動、商業經營、單獨立賬、獨立核算”的經營新模式。2005年,新疆恢複成立了自治區農業保險領導小組,並於2006年製定了《新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方案》。截至2006年末,新疆農業保險已發展到經濟作物、糧食作物、養殖業保險等60多個險種,業務範圍包括農作物播種期、生長期、收獲期及農產品的加工儲運等多個環節,覆蓋率已達到全疆14個地州市的60多個縣市,占全區縣市總數的70%以上。累計保費收入30多億元,支付賠款近24億元,支付各項防災防損費用1.4億元。2006年,新疆農業保險保費收入2.8億元,同比增長4.7%;賠付1.8億元,保費收入與賠款支出分別占到全國同期農業保險的33%和30%。
可見,農業保險在促進新疆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穩定器”的作用,穩定了農民基本生活水平,提高了農業再生產能力,使農業發展擺脫了“一年受災,三年難翻身”的局麵,為落實中央“穩疆興疆、富民固邊”的戰略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農業保險概況
1986年,新疆兵團在財政部支持下,以財政部下撥的一億元人民幣救災款作為資本金,成立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生產保險總公司(現為中華聯合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兵團區域內試辦農業保險。後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監會批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生產保險總公司更名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完成股份製改造後,中華聯合的注冊資本將由2億元人民幣增加為15億元人民幣,由兵團及各師(局)合並持有75.3%的股權,自治區兩家企業持有18%的股權,烏魯木齊市持有6.7%的股權。
中華聯合保險充分利用新疆兵團行政體係運行高效的優勢,實現了農業保險的投保、收費、防災、查勘、賠付相對集中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基本符合政策性農業保險特點和規律的運行體係。實行低保費、低保障、低賠付,堅持農業保險為農場、農工服務,遵循同舟共濟,防賠結合,風險共擔,利益共享。采取單獨立賬,單獨核算,結餘滾存,實現平年略有結餘,豐年加速積累,以備大災之年。為提高服務質量,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建立了服務網絡及專業農險隊伍,在新疆設立了15個分公司、164個支公司,從事農險的員工隊伍有400多人。
二十年來,保費累計收入21.83億元,累計承保1.6億畝的農作物,理賠麵積累計達5345.47萬畝。累計承保1144.3萬頭(隻)各類牲畜,理賠98.05萬頭(隻)。共計為農業生產支付賠款15.86億元,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達73.26%,加上20%左右的綜合經營成本(不含稅目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結餘。2006年,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2.5億元,占全國農險保費收入的30%,農業保險覆蓋麵達到了80%以上,促進了兵團農業生產穩定和發展。
三、中華聯合開展農業保險的主要做法
(一)堅持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定位
中華聯合堅持農業保險的政策性保險定位,其核心內容為組織統一投保、統一收費和大災兜底支持等扶持政策,在各師(局)實現風險的自留和分散。同時,建立以師(局)為單位的經營虧損自補機製,增加了師(局)、團場及分支公司的經營責任,1992年兵團統一製定了農業政策性保險辦法。此辦法主要內容是:
一是種養兩業實行統保規定,依現行條款在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公司在當年保費收入中按19%的比例開支業務費用(其中含2%的手續費,5%的防災費)。
二是建立農業保險基金。保險公司在當年保費收入中,除去19%的業務費用,當年經營如有節餘,按3:7的比例建立師、團兩級農業保險基金。保險基金由保險公司運作增值,逐步積累,以備大災。
三是辦理理賠。在農牧團場受災時,用當年保費支付,如不足,由師、團兩級的農業保險基金支付;還不足,由師(局)保險公司用當年商險利潤的30%予以補貼;再不足,由師、團各自按比例籌措資金,同舟共濟,幫助農工實現生產和生活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