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偷桃(1 / 1)

早上忽然憶起舊事,就再也難以入睡。

那個時候,我大約在讀小學3年級吧,一天中午,阿跑告訴我,鄰村的桃子熟了,又大又紅又甜,而且是不止一棵,有好多好多桃樹……

向來老實巴交的我也不禁心動了,那個時候,電視上正在熱播《三國演義》,我對裏麵的《桃園三結義》印象尤其深刻:在那一個桃花盛開的園子裏,三個滿腔熱血的人焚香起誓義結金蘭,之後創下一番偉業……在我小小的心底種下了“英雄夢”!

“初一糕,初二餅,初三桃……”端午節前,我便和阿跑、阿魯“意氣風發”地向那結滿桃子的地方進發……

桃林在鄰村,我平時所未曾來過的,在一戶人家屋後,而且無人看守……我們留下當中的一個人望風後就開始行動了,我們采了幾個桃子之後,“望風的”忽然觸電似的跑開了,原來是有人來了!

我和阿跑眼見逃不掉了,脫身無計,躲又沒有地方躲,這可如何是好!危急時刻,我們“急中生智”,迅速地躥到樹梢躲起來……但沒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們終究還是落入氣勢洶洶的桃園主人手裏!

其實我們早就聽說“頂湖人很壞”,心想這下完了,也許免不了要暴打一頓,而且還要告到學校去……

果然,那個女人像拎起兩隻小兔子一樣拎起我們的衣領,然後排山倒海般地咆哮道:“說!誰叫你們來偷桃子的,你們的大人是誰?我帶你們去見大人,問問他們是怎麼管教你們的!”

阿跑很快什麼都招了,我卻始終不肯說出大人的名字——這回給爺爺闖禍了!爺爺在村子裏是挺有名望的人,我怎能往他臉上抹黑呢?更何況他待我那麼好,我卻幹出這等讓他丟臉的事……

我和桃園主人說,我寧願受些皮肉之苦,也不願“供出”我爺爺的名字——我的固執自然難免換來一頓刁難,最後還是阿跑把我爺爺的名字“供”了出來……

桃園主人聽後很快放了我們,並勸說以後不要幹這種給大人丟臉的事,當她鬆手時,我們飛也似的跑開了……

後來還是有人向我爺爺告了狀,我很愧疚,我希望爺爺能像我偷偷跑去池塘洗澡被發現後那樣,用樹枝“抽打”我幾下,但爺爺終究沒有打我,隻是和言細語地告訴我:“要吃桃子爺爺可以給你買,隨便拿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

知恥近乎勇!從那以後,我不再和他們“瘋”了,做個安分守己的孩子,學習上也比較用功了,因為我覺得不能再給爺爺丟臉了,爺爺說:他給我起名叫“榮宗”就是希望我將來能榮宗耀祖,為這個家族增光啊!

2006年11月8日於北京

我居然奇跡般地活了下來,我感覺從窗口透進來的陽光是那麼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