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所接觸的東西,都是處於世界尖端的奇跡。一直覺得這裏的發明創造屬於另一個星際,對於外麵的人來說遙不可及。而當我參與研究的第七號作品完成以後我才發現奇跡的真諦——並不離奇,亦不神秘。當你的大腦儲存了足夠的信息,注意點滴,強化邏輯,如若碰壁,多麵考慮,相信奇跡,加以磨礪,大膽開辟,不言放棄。那麼奇跡,不過是成長路上平凡的足跡...讓我有此感慨的第七號作品,其實不過是一群細胞。這些細胞可以依附於空氣中,控製它們的方法隻有意念力。並不是每時每刻輸出意念來控製它,而是它們感覺到你強大的意念而主動跟隨你,不離不棄。若想搶奪這些細胞,很不容易,當兩個意念同時輸出爭奪它時(程度相|近的情況下),細胞會使輸出者的能量反噬給輸出者,這時就要靠你的意誌力了,而和我意念力程度相等的應該沒有,而我的意誌力,更是無需多言了。況且它們對第一個主人會很習慣的。而它們的用處呢...比如我在一個缺氧的環境中,由於它是細胞。縫隙再小也可以自由出入。它們把外麵的氧氣帶入,我就不會窒息。而我本來就可以屏息半個多鍾頭甚至更長,而且我對氧的需求隻是常人的一半還少,況且呢,這些細胞本就喜歡氧,平時都會帶著氧一起移動滴。就算外界沒氧我也可以堅持二三天。若有特殊情況需要我屏息很長時間,那麼它就會將氧氣分子直接帶入我的肺部再合成純氧供我呼吸,然後將二氧化碳什麼的排除氣體從體內排除,不亦樂乎。但它們要是走太遠,我就要輸出意念了。再比如我置身與火場,它們就會彙聚起來護在我身上,組成一道護壁,本身我的皮膚就能承受住200多度的高溫,四五百的五六秒也就是會燙紅,再長會受傷,可我的皮膚可以自我修複,但長時間高溫還是會受不了,這就要靠兄弟們了,估計從火場回來,衣服都完好無損。反之於水中也一樣,水壓再高也不怕,比潛水艇還能潛水呢。窒息問題上麵講過就不提了。況且我是會瞬移的,火場水場能奈我何呢。再比如我可以使它彙集在身體的任一部位上,它們的強度相當高了,我躺在它們上麵,都可以帶我移動。細胞麼,輕著呢,可帶我,它們行。另人興奮的是它們可以反射光線或吸收光線,想象一下,將它們彙集到肩上將我裹住,然後雙翼反射白色光,那麼兩隻雙翼就這麼活生生的在眼前了,有興趣還可以在頭上聚的金圈兒,嗬嗬。類推一下,靠意見把這龐大的細胞群幻化成各種形狀,刀啊,劍啊,夠精密做個槍也未嚐不可啊,而且子彈還可回收呢。警察再厲害也不知道什麼型號的子彈弄的啊,就算是福爾摩斯、江戶川·柯南這樣的高手來也看不出什麼蛛絲馬跡啊。(楚莫愉:我抗議,作者在亂想什麼啊,我哪有那興趣做這些事情!無聊!作者:給別人看的而已啦,咱不是兄弟了?楚莫愉:切~。作者小聲...人家愛看我就得寫...以後這些事你一定會做的...i&39;msosorry...)有它們在我捕捉人腦閃現的電波也如虎添翼了,本來就有第六感,現在連對方的具體方案都了如指掌了。要是精神離體搜尋多方的所有記憶,估計連對方自己都以為遺忘的記憶都會被打撈了。太多太多的用處,具體我也解釋不全,以後慢慢發掘吧。不過這一年,我17歲。而其實第七號作品的年齡已經50多了。經曆了這麼多年也該出爐了。不過我清楚的知道,外麵的人即使嘔心瀝血千年,也未必就能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