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表現出了嚴厲的一麵,但也不忘對順從他的傳教士加以撫慰,甚至顯得十分慈愛可親。在命令內務府執行領票政策的同時,他親自對駐京傳教士說,頒票的目的是為了便於他們在中國的活動,因為有了來自中央的許可文書,地方官不會難為他們,百姓也會對他們消除顧慮而樂於進教。次年三月十七日(1707年4月19日)向傳教士頒發的一道諭旨更體現出康熙有心善待遵守利瑪竇規矩的傳教士,他要這些傳教士放心住在中國並遵守利瑪竇規矩,如果教皇怪罪他們、強令他們回去以加懲罰、甚至不顧他們的性命,皇帝定會全力庇護。諭旨全文如下:“自今以後,若不遵守利瑪竇的規矩,斷不準在中國住,必逐回去。若教化王因此不準爾等傳教,爾等既是出家人,就在中國住著修道。教化王若再怪你們遵利瑪竇不依教化王的話,教你們回西洋去,朕不教你們回去。倘教化王聽了多羅的話,說你們不遵教化王的話,得罪天主,必定教你們回去。那時朕自然有話說,說你們在中國年久,服朕水土,就如中國人一樣,必不肯打發回去。教化王若說你們有罪,必定教你們回去。朕帶信與他,說徐日昇等在中國服朕水土,出力年久,你必定教他們回去,朕斷不肯將他們活打發回去,將西洋人等頭割回去。朕如此帶信去。爾教化王萬一再說爾等得罪天主,殺了罷。朕就將中國所有西洋人等都查出來,盡行將頭帶與西洋去。設是如此,你們的教化王也就成個教化王了。你們領過票的就如中國人一樣,爾等放心,不要害怕領票。”
這道諭旨似乎表現出康熙對傳教士十分眷顧,很為他們的安危擔心,會做他們的強大後盾。但同時也明示出,眷顧傳教士的前提是他們變成中國人,變成中國人的標誌則是發誓遵守利瑪竇規矩,遵守利瑪竇規矩的實質是不違背中國基本法律規範。這意味著康熙是在“君父”觀念之下展示他愛民如子的一麵,而不是真正對作為一個群體的傳教士懷抱深切同情,盡管其中部分傳教士因為長年為之效力而彼此間確有深厚私人感情。因為對傳教士缺乏真正的理解和同情,他不會意識到要傳教士違背教皇的命令,對他們意味著什麼,才會在諭旨中表達假如教皇因為他們不聽話而禁止他們傳教,他們在中國自行修道也一樣的意思。換而言之,理解和同情傳教士的使命與他們的處境不是中國皇帝的任務,皇帝的任務是培養順民,繼而可以對順民適度表現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