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奉教士人的立場分析(2 / 2)

福建將樂縣奉教士人丘晟參與禮儀之爭討論的兩份作品《閩中將樂縣丘先生致諸位神父書》和《述聞編》則更直截了當地對天主教會禁止祀孔表達不滿之請,並斷言,如果堅持不許祭祖祀孔,則天主教就別想在士人中傳播。丘晟強烈的儒家主體意識還體現在,他認為外國神父們宣講的道理太固執於西方觀念而不肯與中國道理結合,但實際上外國人並沒有值得向中國人炫耀的更高級文化,外國神父應該明確他們所要傳播和所能傳播的隻是天主之理,他們的使命隻是幫助更多中國人認識到天主的存在。而要達成這項使命,顯然該用中國道理“圓融變通”天主教理,也就是用中國語言和中國觀念解釋天主教理之後再行傳播。丘晟自稱其作《述聞編》正是提供一個以中國文詞圓融變通天主教義的實例。

此外,黎玉範等人批評祭祖禮儀和祭孔禮儀的原因之一是,這些禮儀看起來與天主教祭拜天主的禮儀很類似,該有的行為、物品和程序都有了。杭州洪意納爵等人的《祭祀問答》反駁說,中國民間祭祖禮儀和皇帝南郊祀上帝之禮,儀文大不相同,士庶怎敢僭用郊祀儀文呢?僭用者死不赦。所以判斷禮之是非,不能以行事異同來判斷,而應以用禮之心來判斷,至於祭祖禮儀的用心,當然是表達孝敬尊親之意了。在這裏,杭州奉教士人自覺不自覺地偷換了概念。天主教傳教士是按照天主教標準衡量而認為中國的祭祖祀孔禮儀與拜天主的禮儀相仿,因而有迷信嫌疑。但杭州士人是把祭祖禮儀同中國的祭天禮儀相比,而認為兩者截然不同,因此祭祖禮儀根本沒有宗教性含義。看起來,西方傳教士和中國士人都在根據自己的文化坐標,自說自話,這樣的爭執當然不會有共識性結論了。這也從另一個方麵表明,中國士人是在儒教本位的基礎上接受天主教,也是在儒教本位的基礎上參與禮儀之爭的討論。在術語之爭的階段裏,龍華民調查過楊廷筠的態度之後,便認定楊廷筠是一個提倡危險融合論的典型例子,後來的多明我會士閔明我也持這種觀點。然而在中國奉教士人心中,在以儒學為主體的前提下將儒學與天主教融合,這是他們的理想,也是他們認可天主教的理由。中國奉教士人與堅持教義純潔性的傳教士的文化立場如此不同,導致他們之間的認知差異難以彌合,也兆示出天主教在中國麵臨著巨大困境。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禮儀之爭第一階段裏,福建福安縣奉教貢生郭邦雍(約1582-1649)對待禮儀的態度表明了奉教士人的另一種走向。郭邦雍在1625年由耶穌會士艾儒略領洗,但後來與多明我會士黎玉範和徐方濟(Franciscus Diaz)關係密切,並在1640之後加入多明我會第三會(為在俗教徒所設),刻苦修道。大約正是與多明我會士的接觸使他改變了對中國禮儀的態度,認為祭祖祀孔均屬異端迷信,主張“親死不事哭泣之哀,親葬不修追遠之節”。郭邦雍大約可算最早比較完整地認同天主教教義的中國士人之一,他在禮儀問題上遵循天主教神學觀點,即如清初李祖白在人類曆史起源問題上遵循《舊約》之說。能夠拋開於其中生活多年之文化體係的基本價值觀而完全接受一種外來文化的價值觀,這對儒家士人來說十分艱難。縱觀晚明前清天主教傳行中國史,這樣的例子恐怕寥寥無幾,但畢竟也指示出不同的信仰與文化相遇時的另一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