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執法檢查類政策
檢查是發現問題、促進落實的必要手段。但目前我國的執法檢查沒有章法,太多太濫,嚴重地幹擾了公司和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西部大開發必須按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堅決杜絕各種名目的檢查。單純靠各種檢查去落實工作,既不科學,又不規範,這種辦法必須改變。今後,要靠政策指導工作。除了政策明確規定的檢查外,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不得組織檢查。如果違反了,對當事人怎麼辦?如何進行處罰?這些都要在這類政策中體現出來。目前我國這類政策很少,這很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必須下大工夫解決這個問題。
(四)努力健全市場經濟法規
市場經濟是法製經濟,領導市場經濟不能靠行政命令,而是要按照市場規律,靠市場和價值規律辦事。我國是一個長期受計劃經濟支配的國家,過去一直是國家靠行政命令安排指揮生產,企業按照政府下達的生產任務和要求安排組織生產。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各式各樣的行政法規很多,而適應市場經濟的法規卻很少。因此,在西部大開發中,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努力健全市場經濟法規。當前最迫切的是要建立以下法規:
1.規範市場和管理人員行為的法規
這是當前最需要的一部法規。黨的十四大以後,我國開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整體狀況而言,目前還處在向市場經濟過渡的轉軌時期。從理論上講,新舊體製轉換時期最容易產生混亂。而從實踐的情況看,最近幾年市場的運行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一方麵,欺行霸市、無照經營、行政幹擾市場的問題不斷發生;另一方麵,市場管理人員隨心所欲、敲詐勒索經營者,或者利用手中的管理權接受賄賂、入幹股,和不法經營者合作、勾結,串通起來逃避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等問題不斷出現,這些問題嚴重破壞了市場秩序。如果西部大開發在開始之初就出現這些問題,不僅會對資金、技術、人才的引進產生負麵影響,而且將會從根本上幹擾和影響大開發的進程。因此,各級政府必須加快研究和製定規範市場行為的法規,堅定不移地走用製度和法規規範市場的路子。規範市場管理人員的法規,則應該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從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行業規矩、業務素質等方麵提出要求。達不到這些基本要求,就不能允許上崗。違反了這些要求,則要進行相應的懲處。處罰的規則一定要明確、具體、嚴格,便於實施。
2.嚴禁假冒偽劣產品的法規
目前,假冒偽劣商品已經成了一大公害,不僅使消費者的利益受到傷害,更主要的是已經從國內走向國外,極大地影響和損害了國家和民族的聲譽與形象。因此,製定一部專門用於禁止假冒偽劣商品的法規既是必要的,又是非常緊迫的。這部法規的內容,要涵蓋整個生產和流通領域,既不準生產、也不準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這部法規要對製假、售假者從嚴進行處罰。產品質量低劣,可以在處罰的同時,留一個改進提高的機會。而對造假造偽、售假售偽者,則必須在重罰重處之後,堅決吊銷執照,從市場中清除出去,並在一定時間內不準其重新進入市場。在處罰造假售假者的同時,也要追究質檢部門和市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如果是工作粗心大意、不負責任的問題,輕者處罰,重者調離工作崗位;如係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的,則要追究法律責任。
3.對生產經營者及其產品進行注冊登記的法規
我們原先對生產者、經營者及他們生產經營的產品,也進行注冊登記,但沒有上升到法規的形式。而且是登大不登小,隻是達到一定的規模、一定的標準才登記。對於生產規模小的,生產經營者本人不願去登記,有關部門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此不少經營戶不僅沒有注冊登記,而且通過各種辦法、采取各種手段,和管理人員達成默契,少繳或不繳管理費用,有的甚至連稅費也不繳。至於產品,因為注冊的門檻高,動輒數千元、上萬元地收取費用,所以不少商品既不注冊,也無名牌,這實際上為製假售假者開了方便之門。加入WTO後,隨著和國際上經濟往來的增多,這種狀況必須改變。特別是進行西部大開發,外國的資金、技術、經營者、企業家將會直接參與開發,再按原先那樣管理肯定是不行的,必須把對生產經營者的注冊登記上升為相應的法規,按國際通行的慣例去加強管理。對一切產品,無論大小都要注冊。注冊的門檻費要大大降低,一些小產品可以不收門檻費。這樣,所有的產品都進行注冊登記,既可避免偷稅漏稅,又有利於保護我們的品牌。同時還可以減少企業之間或與外企之間的經濟糾紛。
當然,需要製定和健全的法規遠遠不止這些,有些暫時條件還不成熟、一時還難以製定的,我們可以先參照WTO的有關規則執行,以後再按照實際情況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