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媽媽臉色如常,我匆匆去學校了。
等到深夜放學回家,才見父母神色凝重的在客廳坐著。媽媽柔聲可是很認真的問:“妹妹,昨天,你寫的那本紀念冊是給男生的,別以為我們不知道。好男兒壯誌淩雲,是什麼意思?”我羞恥得立即流下了眼淚。細聲說:“我想,他長大了要去當空軍。”“他當空軍?你怎麼會知道?交談過了嗎?”我拚命的搖頭,哪裏曉得他要做什麼,隻因為他名字上就一個“飛”字,我才請他去淩雲的。
父母沒有罵也沒有打,可是我知道跟男生接觸是他們不高興的事。仍然拚命流淚。後來,父母說以後再也不許心裏想這種事情,要好好用功等等,就放我上床去了。
眼看畢業典禮都快來了,男生那一群也想赴死一戰,又傳了話過來,說,填好“初中聯考誌願單”的第二天是個星期日,學校隻那一次不必補習,要約我們七個去台北市延平北路的“第一劇場”看一次電影。
我雖然已經被父母警告過了,可是還是不甘心,加上那時候鉛筆盒底下一直放著拾塊錢——足夠用了。就想,反正又不跟男生去靠,更不拉手,看場電影了此心願,回家即使被發現了受罰,也隻有受下來算了。
那時候,坐公共汽車好像是三毛錢一張票,電影要六塊。我們七個人都有那些錢。也不知,女生看電影,在當時的社會是可以由男生付帳的。很緊張的去了,去了六個,王美娟好像沒有參加,反正是六個人。也沒有出過遠門,坐公車不比走路上學,好緊張的。我們沒有花衣服,一律穿製服——白衣黑裙。
延平北路那家“榮安銀樓”老店旁的電線杆下,就聚著那群男生。我們怯怯的還沒有走到他們麵前,他們看見我們來了,馬上朝“第一劇場”的方向走去。男生走,我們在好遠的後麵跟。等到窗口買票時,男生不好意思向售票小姐講:後麵來的女生最好給劃同一排的票。他們買了票,看了我們幾眼,就進去了。我們也買了票,進去坐下,才發現男生一排坐在單號左邊,我們一排在雙號右邊好幾排之後。
那場電影也不知道在演些什麼。起碼心裏一直亂跳,不知散場以後,我們和男生之間的情節會有什麼發展。
散場了,身上還有三塊多錢。這回是女生走在前麵,去圓環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沒有吃,站得遠遠的,也在一根電線杆下等。後來,公車來了,同學都住一區的,坐同樣的車回家,也是前後車廂分坐,沒有講話。
下車,我們又互看了一次,眼光交錯的在一群人裏找自己的對象。那一場拚了命去赴的約會,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見,女生跟女生揮手的黃昏裏,這麼樣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