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車站邂逅(2 / 2)

這是在公交車上的團夥,我還碰見過一次單獨作案的。

就是早晨在早點攤或是在菜攤,他瞅好了你的錢包放在哪裏,然後尾隨你,走著走著,快速和你擦身而過的時候,下手。

這樣的獨行客往往都真的有兩下子,手法非常隱蔽迅捷,一旦得手,則快速閃進最近的早點鋪子,坐下吃飯,付錢的時候,順便清點一下收獲如何。

哎呀!有點扯遠了,讀者要說我跑題了。書歸正傳。

年輕人不知何時丟了錢沒法回家,隻有急得在原地打起轉來,他實在是想不出,會有什麼又快又堂皇的來錢辦法了。

哎!還是乞討吧!大丈夫能屈能伸啊!

從包裏拿出紙筆,當即工工整整地寫下一段文字:

路費被盜,無法回家,大哥大姐,望伸援手,跪謝!

字跡娟秀飄逸,頗有古風,一看就知道是練過一些日子。

從他身邊走過了無數的人們,都是看了他一眼就扭頭趕路了,倒是有的人駐足停留了一會兒,不過不是看他,看他寫的字,其中有一個人還試著用手比劃了幾下。

好不容易才有一個小孩子,在他媽媽的授意下,歪歪扭扭地跑過來扔下了一元錢。

一元錢也好啊!就能吃倆饅頭了。

今天的時間怎麼這麼慢啊!我都低頭頷首的等了一上午了,累啊!

今天的時間怎麼這麼快啊!才就討了兩塊五毛錢,這天就過晌啦!

年輕人真想大哭一場!一文錢憋死英雄漢,此話真是一點不假!

其實還有一句老話叫:人生何處不相逢,隻是未遇有緣人。

這不,說著說著,有緣人來了。

給你!五十大元,夠不夠你回家的路費!

年輕人以為看花了眼,又以為是那個人不小心掉的,他急忙抬起頭來看看眼前是不是真有人。

真有人,一個有點胖胖的,年齡和自己相仿的小夥子,背著一個黑色的大包,正用友善的眼睛看著他。

“夠你回家的路費不?我就這些了!”

胖小夥眯著眼睛問他。

“啊!……,是給我的嗎?這……夠了!夠了!用不了!”

年輕人有些難以置信,竟然連聲謝謝都忘了說。

“再見!”胖小夥說完這句抬腳就走。

“哎!你等等……,你叫什麼名字?哪裏的啊?我以後要還你的!謝謝你!”

他竟然也忘了,自己其實是應該追上去好好謝謝人家的。

胖小夥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五十元啊!什麼概念?二十年前的五十元,那是一個普通工人差不多十天的工錢啊!這小胖子太他媽有魄力了,這麼多錢,想都不想,甩手就給了一個素不相識的路人。

不行,我真是遇見好人了我,我要好好的記住他,將來我要是有錢了,我一定要好好地償還他。

不行,我可不能忘了他長的啥樣,到時候找不到他,我不是學畫畫嗎?對啊!我把他畫下來,以後我好照著畫去找。

年輕人說做就做,憑著他紮實的美術功底,一會兒就把胖小夥留在了紙上,雖然他隻是和他一麵之緣,但他心底覺得自己似乎很熟悉胖小夥。

看著手裏的這幅自己最滿意的作品,年輕人舒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