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集體送別(上)(1 / 2)

“張朝貴,我請你去唱歌嘛,今晚我要唱爆你的喉嚨,趕快給我醒醒啦!”一陣柔柔的聲音在張朝貴的耳邊響起,卻是李小明搖醒了正在沉睡中的張朝貴。

“不要,我明天還要坐一天的火車呢!”張朝貴不滿地在睡夢裏嘟嚕道,不過李小明已經掀掉了他的被子。

“明天你就要走了嘛,總得讓你留下點什麼記憶吧!放心吧,這次隻有我們兩個人,你不用擔心你唱歌難聽,也別擔心有人會搶你的麥!”張朝貴還做了個異常嫵媚的姿勢。作為曾經的校園十大歌手,李小明對於唱歌這件偉大事業的熱愛超過了宿舍另外三個人之和。

“說了我不想去,明天要是耽誤了我的火車,你把我送回家啊!”張朝貴被李小明弄醒了,但他還是躺在床上,不想動彈,生物學的經驗告訴他,人的每一次活動都是要消耗能量的,他不想消耗這無謂的能量。

“我再說一遍,你到底去不去,你要是不去的話,明姐我可生氣了!”李小明說完這些,還揚了揚自己的拳頭,似乎這樣能增加幾分威懾力,張朝貴鄙視的看了他一眼,他到現在都不能理解李小明這個正常的男人為什麼會這麼娘,從大一來的時候李小明就是這樣,張朝貴也問過李小明原因,李小明說他天生就是這樣。

“我不去!”張朝貴將頭撇到了一邊。

“那好啊,我把某人在宿舍看A片,在床上打飛機,喝醉酒後亂哭亂喊的醜事全部公布出來,還有……”李小明說著還在翻自己的手機,他在尋找一些證據。

“好了好了,你別說了,我去還不成麼?”張朝貴有些無奈地從床上坐了起來,他掏出自己的手機,看到現在已經是淩晨二點了,不由得歎了一口苦氣,命苦,有把柄落在別人的手裏,也就成為別人控製的木偶了,誰讓他平時不是很檢點,被李小明抓到了證據,他知道李小明的手機有許多關於他張朝貴見不人的照片的。“你是神經病犯了,還是你唱歌的歌癮犯了,大半夜的唱什麼歌!”張朝貴邊說邊穿衣服,他喜歡裸睡,這個是和李小明學的。

“喂,你明天就要回家了哎,你這次回家不是過寒假或者暑假,你是真正的落魄歸鄉了哎!你心裏一定有什麼不痛快,我請你唱歌讓你盡情地發泄出來,有什麼不好!”

“那好,那你不準唱老爹的歌!”

“那你也不準點小剛的歌!”李小明最愛迪克牛仔的歌,當年他也是靠著迪克牛仔的一首《三萬英尺》在校園裏走紅,他的那些白癡粉絲們都稱呼他為“小爹”,隻是這個小爹有點娘。

“小剛再過兩天就要出新專輯《微涼的記憶》,今天同名主打歌已經公布了,我學了一點,我現在就唱給你聽哈!徹夜未眠,寂寥在仰望。暖風襲來,任記憶擺蕩……”提到小剛張朝貴還是一臉的興奮。

“好了,好了,你唱歌像鬼嚎一樣!現在省點精力吧,等會兒去歌頌讓你唱個夠,快點穿上你的衣服和我走吧!”

張朝貴和李小明一樣都有裸睡的習慣,張朝貴是向李小明學的,這一點讓李小明夠鬱悶的,張朝貴曾經聽李小明說過,裸睡有種無拘無束的自由快感,有利於增強皮腺和汗腺的分泌,有利於皮膚的排泄和再生。有利於神經的調節,有利於增強適應和免疫能力。因此張朝貴從此以後也學著李小明一樣裸睡,其實張朝貴對於裸睡的體會隻有一點,那就是能很快入睡,可以緩解失眠。

“大張晚上又沒有回來麼?”

“他回家去了,所以說明天你走的時候大概就我一個人送你了!”

“誰讓你這個基佬王送,我自己走!”張朝貴翻身下床,不急不忙地穿上了衣服,他全身黝黑,身材勻稱而又孔武有力,像極了農村稻田裏健壯的泥鰍。在他的眼裏,李小明就是王老吉倒過來的三個字,基佬王。“今晚把小短也帶著吧!以後都不知道能不能見到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