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書(1 / 1)

我想,如果我能入史的話,那麼一定會被記上這樣一段話:稹年二十八,應製舉,為第一,登第者有白居易等十八人。

是的,這一年上榜的,除了我,還有白居易。

不知他因我名,還是我因他名。

我叫元稹,寫詩的那個元稹,有人私下議論我,說我官做得一般,詩寫得一般,對於愛情也不夠專一,實在是一個愛耍小聰明的人。我愛過一個叫崔鶯鶯的女孩,後來卻娶了太子少保韋老爺子的二女兒韋業為妻;娶了韋業為妻,又愛上了那個叫薛濤的才女;愛上了叫薛濤的才女,又納安仙嬪為妾,至於後來和劉采春的一段糾葛,更可作人們飯後的談資了。

對於別人我可以不說,可對薛濤,必須要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

我是真心愛她的!

關於我和薛濤的相識,好事者早有記錄。那是元和四年的春天,我前往東川調查刺史嚴礪違製擅權一事。我的身份是監察禦史。那是我人生最為華彩的一段,我不但體會了春風得意的順暢,還見到了早以詩才聞名南北的薛濤。

這個喜歡種菖蒲的女人,身上總有一種淡淡的清香。

“枝迎南北鳥,葉送往來風。”

這是她八歲那年隨口吟出的詩句,雖然淺白,卻是我窮極一生也難以企及的。至於白居易,那就更不必說了,這個好搞長篇大論的家夥,這邊憐惜操琴女子生世多舛,心裏卻早已垂涎那床第之歡了。我承認,我也是一個好色之徒,做人並不比白居易幹淨,可我並不像他那麼假惺惺,事情既然做下了,又何必遮遮掩掩。

他們說,我也善於遮掩。我想,大概是指《東川卷》裏的詩吧。我遮掩了嗎?我在《使東川》自序裏說得明明白白了:“賦詩三十二章……今所錄者,但七言絕句、長句耳,起《絡口驛》,盡《望擇台》二十二首雲。”

我已經告訴他們,我刪去了十首詩,至於那未入集的十首,當然是寫給薛濤的,我為什麼要給他們看!

算了,不說這些,還是說一說我和薛濤吧。

我見到她的那一天,窗外是蒙蒙的細雨,這雨似乎是專門為我們而下的,因為經過雨水的滋潤,門前的那些菖蒲更加嬌美了。我的心一直在跳,以至不得不幾次用手撫住胸口。在我還是一個少年的時候,就常聽身邊的大人說起這個美女,說她不但詩寫得好,唱歌也是一絕,別人吟詩有時會讓你味如嚼蠟,而她每有新作的時候,百鳥都會落到樹枝上,爭相聆聽。大人們說,她雖然出身低微,卻能潔身自好,形醉於華堂綺筵之間,心靈卻青如竹,素如梅,香如蘭,傲如菊……關於她的溢美之詞實在太多了,而所有的溢美之詞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見她一麵時的心曠神怡。

她來了!一個人!

她撐著一把淡黃的油傘,像微風中的楊柳,一隻手輕提羅裳,就那樣款款地來了!

她未拘常禮,見到我時不但不拜,還閃動著靜若秋水般的眼眸,上上下下地打量著我。這個大膽的女人,舉止雅致,穿著合體,素麵而來,不施粉黛,真是春花照水一般。她說:“竟和夢中人一樣!”

夢中人?

嗬,我真是如在夢裏一般!

突然,她放下手中的雨傘,身子一轉,捧出一束菖蒲來,笑吟吟地置放在我的書案之上。那菖蒲的葉尖兒上還滴著雨珠,雨珠破空墜下,把書案上的紙都濺濕了。水痕氤氳開來,恰如點綴菖蒲的蘭石。

薛濤背對著我,聲音卻清晰地傳來。她說:“磨潤色先生之腹,濡藏鋒都尉之頭。引書媒而黯黯,入文畝以休休。”

好一首《四友讚》!我竟無言以對。

我們真心地相愛了,她叫我元郎,我叫她濤姐,她雖然長我十歲,我卻從來沒有徐娘在側之感。她的羞澀,她的美麗,包括她的清白都如少女一般,她讓我真實地墜入到“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的神話裏。

七月,我移務洛陽,與薛濤分手,我無法帶走她的人,但她送我的那一束菖蒲,我卻時刻不曾離身。薛濤答應我,她要為我造一種深紅小箋,取名“桃花箋”,她用這種小箋為我寫詩,寫上她喋血的思念。

她這樣說了,也這樣做了。

她說:“知君未轉秦關騎,月照千門掩袖啼。”

我能說什麼?

別後相思隔煙水,菖蒲花發五雲高。

濤姐,你最知道,我不能娶你,原因就是我對你說的那刻骨銘心的三個字:我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