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景:
我和他都有各自的家庭。錯過了結婚的緣分,但再也不想錯過今世其他的日子了。
從相識到相戀,雖然時間不算長,但卻感到從未體驗過的激情和燃燒,實在是有重新活一次的快感。
每分每秒都想著他,一點也不願意和他分開。他說他也一樣。我們在一起,漸漸開始說一些怎麼才能天長地久的話來。
彼此都不僅有家庭,還有孩子,這是一個雖然痛苦,但還是需要作的決定。最後,他提出我們用半年的時間分別離婚,半年後就重新結合。
我很願意。說老實話,我已經覺得半年時間太長了。
我開始向丈夫暗示,常常也找碴兒吵架。一個月後,丈夫不堪忍受,主動提出暫時分居。他搬回了他的父母家去住,說給我一段冷靜的時間。
我這邊已經有了行動,可是他卻讓我感到心寒。他好像什麼也沒有做,既沒有對妻子說離婚,也沒有表現出任何想改變的意願來。他的家庭生活還是特別有規律,周末一家三口依然快快樂樂地購物、逛公園。
我催他,他就說:“不是說好半年嗎?”
為什麼他一點行動都沒有呢?這讓我心裏特別不舒服。
就在上個星期,我貿然將電話打到他家裏,他妻子接的,聽聲音她對他沒有一點疑心,一邊叫他名字,一邊還跟他開玩笑。他呢,也沒有一點驚慌心虛之舉,跟我在電話裏也是談笑風生。我很氣憤,說不出的感覺。好像被他騙了,可是他還是那句話:“別急,不是說好半年的嗎?”
我覺得我們現在已經不對等了。我的生活因為和他的約定發生了不好的變化,而他卻什麼事都沒有。他到底是怎麼想的?這個約好的事真的能算數嗎?
聯想到很多情人散夥的故事,我心裏就特別涼,真怕自己最後離了婚,他卻金婚到老。到時候,我是死給他看呢,還是自認倒黴?
我不服氣,鬧著他非得給我寫張合同不可,要按他的手印,就寫半年內離婚,然後跟我結婚。他反說我幼稚,純屬胡鬧。我們現在的感情就因為這事似乎沒有以前那麼濃烈了。我的心裏也總是七上八下,沒著沒落。
讀者:薑愛
薑愛:
說到約定,類似的故事似乎聽過很多。除了約好一同去離婚的,還有約好一起去向老板申請漲薪的。結果乙還沒開口,已被甲出賣。老板大怒,將乙開除,同時將乙多餘下來的錢付給甲。
還有,甲約乙或丙一起去為某事鳴不平,上網寫文章,罵不得人心的丁。
結果乙和丙寫了,甲卻跳出來做和事佬,擺出見多識廣的樣子,一二三四五,討個兩麵光,做誰也不得罪的大聖人。
邀約人一起下水的人,大多心跡可疑。不是自己沒膽,擔不起重任,就是希望乘亂摸魚,或得些好處,或推卸責任。
離婚這樣的大事,各家有各家的不同,除了牽扯夫妻情感,還有孩子老人。即便夫妻不和,也是各有各的問題,誰知道其性情如何,脾氣大小,存款幾何,困難多少……又不是去吃飯,哪裏是相約一聲就可以敲定了的呢?
人世間無法實踐的諾言實在太多太多,千萬不要傻到為一個約定去做有損自己生活的事情。除非你早就想這麼做了,即便不和任何人相約,也願意去做。如不,則需三思。
有人來約你一起離婚,你大可以笑而不答,告訴他各自解決各自的問題,不用上梁山一般悲壯豪邁地一起賭咒發誓。
三十多歲的人了,聞弦歌便應知雅意,開門見山是大忌。尤其是這樣的破事,領會多寡全憑天分,如要事事講明,不知進退,幾無可能。
《胭脂扣》是最好的例子,兩人難道情不深意不長?結果呢?信以為真的魂魄不散,成了冤鬼;苟且偷生的破敗潦倒,生不如死。
愛到濃處的確會讓人做出一些貌似恐怖的決定來,不是鬧著同生同死,就是私奔離異。可現實無情,無論什麼都要付出代價,尤其是逞一時之快。
彼時彼地,什麼才是最重要的,當事人必得想清楚才好。你會說,想太多會不會太累?噢,不深思熟慮當然可以,隻怕以後會更累。
愛可燃燒,或可永恒,但兩者絕對不可同時存在。風流情種,愛得熱烈,卻難長久;謙謙君子,愛得專一,卻不熱烈。此事自古兩難全,可惜總有人不信,裏子麵子全想要。
常說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就是你等我,我等你,拉拉扯扯,一事無成。
如此重大的決定還是自己來做最好,無須和任何人商量,日後有什麼後果也可以自己承擔,不用埋怨他人。
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