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斬殺公主(1 / 3)

誅奸台。

炎炎夏日,烈焰當頭。

空氣潮悶,人海如潮。

誅奸台的外圍站滿了京城的百姓,誅奸台的內圍立滿了威嚴的禁軍。

觀刑的百姓一邊向誅奸台中央投擲手中的利物,一邊高呼著,“殺死她!這叛國的妖孽!”

誅奸台的中央,是寒光凜凜的長刀,準備行刑的劊子手,還有一名衣裳狼狽、鬢發淩亂似瘋子的紫衣女子。可在誅奸台緊鄰的街道上,竟是盛大繾綣的十裏紅妝,顯然是為一場國家級別的嫁娶之禮所準備的。

紅白之事,兩個女人,不同的命運。

在南唐,隻有犯了重罪的人才會執行死刑。隻有窮凶極惡之人,才會執行斷頭之刑。有傳言稱,屍首分離之人,無法投胎轉世,命斷之時便化作孤魂野鬼,一見陽光即刻灰飛煙滅。所以南唐的斷頭之刑,專挑在陽氣最重的中午執行,手起刀落之時,即魂飛魄散之際。

可如今要殺的萬惡之人,竟然是南唐的公主,顧皇後的次女,百裏紫蘇!昔日深受孝文帝和顧皇後寵愛的紫蘇公主,在誅奸台中央跪著,似乎是在南唐的百姓謝罪。以這般卑微難看的姿態,尊嚴隨著汗水蒸騰在這無法擺脫的黏濁空氣中,再也無可挽回。

誰記得,她曾經是天之嬌女?萬人之中,有她佇立的地方,一切都會黯然失色。

誰記得,她的劍法南唐第一?鳴玉山上,她隔空劈碎林木,紫衣翻飛英姿颯颯。

誰記得,她的善良仗義豪情?雪地裏撿回重傷的少年,她把陌路的他納入自己的保護範圍,不準任何人傷害他。

她在南唐,本該橫著走,一直橫著走,可是……

“犯者紫蘇,如今你已廢為庶人,褫奪皇姓,本官再此宣讀你的罪狀,如無異議,午時行刑。”

被烈日曬的有些暈厥的紫蘇緩緩抬起頭,夏天的日光如刀,割裂著她的視線。還沒看清眼前的景象,她就被一名百姓惡狠狠扔來的汙物砸在臉上。她也不惱,無力、認命,在宗人府中關過的人,不論之前多麼風光,都會變成麻木的行屍走肉。

宗人府的刑罰很多,專門針對皇親國戚。她親身實踐的一條叫做噬心的刑罰。被關在沒有光的獨立監牢中,沒有人與她講一句話,沒有告訴她什麼時候能出去,她活在永夜的恐慌中,沒有一絲光明可以救她。

如今被放出來,原來是死期將至,但好歹可以見到光,紫蘇心中竟有些滿足。

“孝文十七年元月,南唐與雲滄國兵馬對峙,帝後望你和親雲滄國、平息幹戈。你不允,以死相逼,帝後無奈另擇他法。視為不孝。”

“孝文十七年三月,顧皇後長女晶瑩公主為國獻身,甘願和親雲滄國,而你卻在臨行前夜下毒欲殺親姐。致使晶瑩公主中毒臥病,和親違期,雲滄國震怒起兵。視為不仁。”

“孝文十七年四月,你因貪慕北靖王世子蕭離,欲留被派往前線的蕭世子在京城,而令侍女巧心散布蕭世子重病的假消息,致使援軍延遲。視為不義。”

“孝文十七年六月,阮戎將軍在前線征戰,恰逢雲滄皇帝夜無霜病重無藥可醫之機,而你卻擅自偷取隻有南唐才有的救命草藥,去救雲滄皇帝夜無霜的性命。致使阮戎將軍戰死,雲滄國雖暫時退兵,但難保不再來犯。你所犯下的叛國罪孽,仍舊功不抵過。視為不忠。”

驚堂木一拍,監斬官念完罪狀,大聲喝問,“犯者紫蘇,你還有沒有異議!”

紫蘇張了張口,卻因為三日都未喝水而口幹的發不出聲音。先前那汙物的汁水順著她微張唇角,流入咽喉,惡心惡臭,仿佛是地獄的味道!

她這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之人,還有什麼好說?無可奈何地靜靜閉上眼睛,將頭枕在鍘刀前,在心裏默默解釋著她的一樁樁罪行。

蕭離,他們要我嫁給雲滄國的皇帝,可我隻想嫁給你,所以我以死相逼。

蕭離,你和我說雲滄國的皇帝病弱,雲滄國又有妃嬪殉葬的習俗,我要救姐姐,於是給她下了藥,讓她走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