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別走。”這樣一條短信卻讓少女夜不能寐,神不守舍,隻因落款是——惡魔。
少女記得清清楚楚,白煌離開的時候說過,再次見麵的時候,就是她付出代價的時候。
與惡魔交易,代價隻有一個,那就是靈魂。白煌不是惡魔,但他卻是在代魔王行事。
雖然早就下定決心,隻要能為弟弟妹妹報仇,無論付出什麼代價,她都願意承受。但是,真到這個時候,少女還是有些害怕。故而,整個白天,少女都渾渾噩噩,心不在焉的。
誰能真的不怕死呢?大概隻有那些年紀尚幼,心理尚不成熟,根本不懂生命之沉重的小孩子吧。
就這樣,時間來到下午——放學的時間到了。
少女很想就此離去,但她終究還是選擇了留在教室裏,等待白煌。
等到打掃衛生的同學離去,教室裏就隻剩少女一人了。
一人獨處,無事可做,少女難免胡思亂想。
事情是如何發展到今天這一步的呢?
十年前,一群強盜闖進她的家裏,抓住她的弟弟妹妹,對她說:“小姑娘,你是家裏的長女,應該知道值錢的東西在哪裏吧?去將那些東西帶來,不然,每十分鍾,我就殺掉你的一個弟弟或者妹妹。”
那時的她年紀尚幼,哪裏知道什麼東西值錢,發了瘋似的在家裏找來找去,眼看時間快到了,便選了個最大最重的花瓶,以為這個一定值錢。
那個花瓶真的好重啊,她拚了命,使盡全身力氣也搬不動,最後,她摔倒了,花瓶碎了。她受了傷,流了一身的血。可是,相比弟弟妹妹,這點傷又算得了什麼呢?
因為沒能將值錢的東西帶過去,那幾個強盜將她的弟弟妹妹全都殺了,就在她的麵前。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弟弟妹妹被一個接一個地殺掉,之後,警察到來,她得救了。
三十分鍾,僅僅三十分鍾,她就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妹妹。在那之前,她一直以為自己會成為一個好姐姐,而這短短的三十分鍾卻將這一美夢徹底粉碎。
上天連短短的三十分鍾都不肯給她。
那時的她多少歲呢?七歲?還是八歲?弟弟妹妹更小。那麼年幼,美好的生命才剛剛開始,就這樣突兀地凋零了,命運何其不公。如果這是神的旨意,那她就要——逆神。
嘴上說著逆神,但她終究隻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將這份叛逆深藏在心底,日子一天天過去,少女漸漸長大。
有些事情注定會被遺忘,有些事情注定不會被遺忘。那天下午,意外見到那個男人,塵封的記憶被喚起,少女知道,為弟弟妹妹報仇的時候到了。
那個男人,當年的強盜之一,竟然已經出獄,還好死不死的被少女看到。
從法律上講,當年的四名強盜已經受到了該有的懲罰,兩名主犯被判無期,兩名從犯被判有期,這在量刑十分謹慎的霓虹來說已經是很重的刑罰了。要不是因為霓虹重視對兒童的保護,任何針對兒童的犯罪都會從重處理,加之那起案件影響實在惡劣,一般情況下,想要判無期,可能性很低,死刑更是想都不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