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著上麵的論述,我們覺得很有必要在下麵探討一下生物起源。這也是生物界最基礎的一種生存法則。正如我所說的,生物起源法則不僅僅適用於生物界、自然界,它在精神世界也是適用的,雖然在精神世界裏並沒有實實在在的表現形式。自然界中存在可引起自然法則反應的物質,但這樣的物質並不存在於精神世界。所以有人會說,生物起源法則效應並不延伸至精神世界,也就是說精神世界裏並沒有生物起源法則這麼一說,或者生物起源法則並不適用於精神世界。在這點上一致性原則好像從自然界到精神世界突然斷開了。適用於物質(自然界)的關鍵法則跟適用於精神世界的法則並不是一樣的法則。
2.顧名思義,生物起源研究的是生物體、自然界、細胞,還有細菌等。而在精神世界我們根本找不到類似於細胞或是細菌的對應體。所以,結論就是生物起源法則並不適用於精神世界。這看上去無懈可擊,就像著名的幾何學家歐幾裏德的第一本力作中的第五命題。我們可以用粉筆在黑板上畫下栩栩如生的各種人物,但實際上這些人物並沒有真正的生命,它們的結構也僅僅是沒有生命的木頭或者是石頭。
3.這個命題在整個世界都適用。也就是說在太陽、月亮還有眾多星球上都適用。如此一來,生物法則的適應範圍就顯得很寬廣。在有生命的地方我們會發現,其構成有條不紊,受同一條法則主宰而有序運行著。
4.自然界的生物存在是因為在其存在之前就有其他的生物存在。生物存在是在前生物存在的基礎上產生的。同樣,精神世界的存在是因為精神世界以前就存在。精神存在也是在前精神存在的基礎上才產生的。這就像有了精卵才孕育了美麗的生命。但這並不代表或者說明,自然界和精神界存在有兩種法則保證它們可以有效有序地存在運轉。我要說的是主宰它們的隻有一種法則,即我們熟知的生物起源法則。
5.我們將生物起源法則比做一條繩子。繩子的一端對應的是物質世界,而另一端無疑就是精神世界了。無論是自然界還是精神界,它們在性質上並沒有本質的不同。生物起源法則適應於所有世界,各種各樣的世界。它適用於世間所有的一切,無論是將生物起源法則與精神世界聯係起來,還是將萬有引力與精神世界聯係起來,這些看上去很牽強的聯係實際上是成立的。
6.雖然這樣的推理讓我們覺得有些排斥,甚至想不通。但我們已經確信萬有引力法則適用於一切物質,不管是太陽還是其他星體,或者小到一粒沙子或者一滴雨珠。同理,在任何有生命的地方生物起源法則也一樣發揮著作用。
7.最後,我們得到這樣的結論自然界的法則無一例外都適用於精神世界,無論是寬泛的自然法則,還是具體到一致性法則。這並不排除以下兩種可能性一是在精神世界有可能會有其新的法則二是在自然界適用的法則在精神世界並沒有十分明顯的惹人注意的作用結果。
8.現在我們就來講講這兩種可能性。我們不會否認,無論我們發現什麼東西,總會有發現它的地方,而有時候這些地方並不是顯而易見的,甚至是非常隱秘的。但是,如果有東西在那裏,東西就會表現出來,隻是其表現方式可能比較明顯或者比較隱晦。我們再來看一下我們的結論生物起源法則適用於自然界和精神界,自然界的法則在精神世界也是成立的。如果一致性法則的命題是成立的,那麼唯一能否定這個結論的方法就是否認精神世界的存在。我們與其放棄法則不如否定客觀存在的現象,不是嗎?
9.現在就有兩個問題需要我們進一步去深入研究。其一,一種精神世界裏存在但自然界並不存在的新法則,其存在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其二,假設自然法則在某些情形下在精神世界並沒有那麼明顯的主導作用,而是處在從屬的位置,這種“隱身”功能到底發揮了沒有?如果發揮了,到底發揮了多少呢?
10.我們並不急於否認精神世界存在著新法則的可能性。那麼我們的第一個問題就可以轉換成這樣了:在自然界的一般情況下,我們從較低層次進化或者過渡到更高層次時,會伴隨有新的較高層次的法則產生,並且作用於新物質。這時較低層次的舊法則還是存在,並且依然還在繼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