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領會新課標的理念,轉變音樂教學觀
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製約著人們的教育行為,影響著教育教學的全過程。任何教育行為的實施,都必須建立在正確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的基礎上。人類需要音樂,人類生活離不開音樂。按理,大多數學生應該是喜愛音樂的,事實的確如此。然而,多年來音樂教育屢屢遭到學生的排斥,“學生喜歡音樂但不喜歡上音樂課”的現象屢屢發生,甚至到了讓學生覺得“音樂課的教室,簡直就是我的刑場”的地步。有學生這樣說:“一提到上音樂課,我就頭痛。因為一上音樂課,就有無數個我根本不認識的音符迎麵撲來,令我招架不住。更可怕的是,老師竟然讓我全都記下來。這怎麼可能呢?我又不是音樂天才,這麼多的‘哆來咪’,看到都害怕,讓我背下來,簡直是謀殺……音樂課的教室,簡直就是我的刑場!”類似的現象比比皆是,不得不令我們深思。的確,長期以來,音樂課內容單一、落後於時代發展的需求;教法死板,與音樂藝術的本質背道而馳。我們更多地注重音樂技能、技法的傳授與訓練而忽視音樂藝術的審美特性;更多地關注教師本人的情感體驗而忽略學生的興趣愛好及音樂情感……某種意義上等於抹殺學生作為一個有相對獨立的、豐富的內心世界及情感體驗、審美觀念的個體的感受和創造欲望。我們應清楚地認識到,音樂教育作為一門基礎學科,它首先是一種基本素質教育。通過教授音樂這門聽覺藝術,反映人們的思想、情感及社會生活,使學生對音樂產生濃厚的興趣、愛好,具有對音樂美的感受能力、表現能力和初步的鑒賞、創造能力,教會學生如何認識生活、感受生活並在一定意義上創造生活,從而促進學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個性的發展,以達到培養學生全麵發展的目的。
五、激活學生的思維,鼓勵學生人人參與
人人參與才是成功,特別是吸引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參與教學過程,最大限度地給學生以表現的機會,以增強其自信心。他們成功的表現不僅可以改變他們所處的地位和在老師心目中的印象,還可以滿足他們渴望成功的心理需要,因此,教師應當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多的表現自己不斷成功的機會。例如,在課堂上努力做到因材施教,難度大的問題讓能力強的同學回答,難度較小的問題盡量讓能力較差的學生回答,每個回答正確的學生都有機會成為音樂課的班長,實行班委輪流製,盡量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盡量讓每個學生都能體會到成功的快樂,並用成功激勵和強化其學習動力,使教學形成良性循環。
總之,在小學低年級音樂欣賞課教學中,教師營造輕鬆愉快的教學氛圍,使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不僅能讓學生更好地體驗音樂,還能讓學生更好地領悟音樂的真諦,獲得精神的愉悅。小學音樂教學是一個由淺入深、逐步提高的過程。教師應該創造輕鬆愉快的欣賞氛圍,讓學生充分融入這個體驗過程,感受音樂的情緒,發揮想象的空間,能說則說,能舞則舞,能奏則奏……使學生真正成為欣賞課的小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