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係,所以人在積極實現自己本質的過程中創造、生產人的社會聯係、社會本質,而社會本質不是一種同單個人相對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個單個人的本質,是他自己的活動,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愛,他自己的財富”[5]。文學是人學,人又是社會存在物,是社會關係的總和,人在現實社會中以有意識的、單個的個體形式存在,在社會生活中又以群體性、曆史主體性形式存在。在作家成長的過程中,伴隨其思維不斷發展的是主體意識的不斷強化。優秀的作家必然是有著自身強大思維能力的作家,是能夠自主對外在世界的事物和事件進行判斷並作出合乎自身所在群體發展的選擇的人。文學創作動機,就應當是在這種意識驅使下產生,以掌握外在世界為目的的。
當人在確證了自身的曆史主體性地位之後,對“人”的關注便成了主流。同時,在世界的層麵還要關注人與人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既包括人與自身,又含人與他人的關係。“人同自身的關係隻有通過他同他人的關係,才成為對他來說是對象性的、現實的關係”[6]。人要借助與他人的關係關照自身,勢必關注與他人關係的發展。在社會生活中,成為對群體的關注。這種關注也是氏族社會時代就已經存在的了,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條件下,個人與氏族是合而為一的生活,個人意識與集體意識不可分,甚至在相當長的時期裏意識隻是以集體意識的形式表現出來。致力於集體發展的這種意識必然積澱下來,成為一種集體追求層麵的發展動機。體現在文學活動中,這種動機就是文學創作動機。“人和人之間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關係是男女之間的關係”。對這種關係的自覺把握成為作家的主要著眼點。從來沒有一個社會像現在這樣關注愛情,關注人與人的關係。
社會發展要達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的和諧。社會是單個人組成的社會,需要體現出每一個單個人的本質。要努力營造適合人全麵發展的氛圍,使人具有作為人的本質的全部豐富性,具備豐富的全麵而深刻的感覺。和諧社會必定是適合人全麵發展的社會。每一個創作者都應該為營造和諧社會而努力。
參考文獻:
[1]童慶炳主編.文學理論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21.
[2][3][4][5][6]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單行本,人民出版社,1979:53,52,53,159,56.
本文為衡水學院教改課題成果,課題編號:jg201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