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教育公平視角試析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對策(1 / 2)

從教育公平視角試析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對策

考試研究

作者:張書瑜

摘要: 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自製定實施以來,在促進少數民族經濟文化的發展、提高少數民族整體素質及維護社會安定等發麵發揮了顯著的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及少數民族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在製定和實施方麵存在不公平現象。本文從教育公平視角闡述目前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對策。

關鍵詞: 少數民族 高考傾斜政策 教育公平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在曆史上發揮了顯著的積極作用。然而,2009年重慶31名高考考生的民族成分造假事件的發生,引發了網絡乃至社會對於高考傾斜政策“不公”的爭論。部分社會成員甚至對於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質疑。筆者認為,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優惠政策是我國少數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地位和意義無可厚非,應當堅持貫徹執行。但是,少數民族政策在製定和實施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不斷改進和完善。

二、從教育公平看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存在的問題

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受教育權利的平等和受教育機會的平等。它包含三個層次含義:起點公平(確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過程公平(提供相對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和條件)和結果公平(教育成功機會和教育效果的相對均等,即每個學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後能達到一個最基本的標準)。

近幾年,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從教育公平角度看:

1.教育起點有失公平。

由於對享受優惠政策的對象範圍及標準的界定不統一、管理監督體製不完善,導致了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與權力方麵的不公平。

(1)單純以民族身份作為劃分享受優惠政策對象的標準過於“一刀切”,忽視了少數民族聚集區的漢族與少數民族、不同少數民族之間及同一少數民族內部的差異。

(2)各省市自治區在對享受優惠政策的對象審核和監管方麵存在漏洞,導致民族身份作假現象頻發。由於隻有少數民族考生才能享受高考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優惠,加之監督管理體製不完善,一些非少數民族考生為了享受高考少數民族政策優惠,通過各種途徑弄虛作假,如更改民族、將戶口由非少數民族聚居區遷入少數民族聚居區等①,導致真正應當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由於名額被擠占未能享有政策照顧,此現象嚴重扭曲了少數民族高考優惠政策的製定和實施初衷,導致在教育起點上的不公平。

2.教育過程有失公平。

“民族預科班政策”的實施確實取得了較大成效,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少數民族學生的整體素質,但是不同地區不同高校提供給民族預科班的教育基礎設備、師資力量等教育資源差異較大,而且教育資源大多被少數民族中具有較高經濟地位、政治地位的少數民族群體所享有,而來自貧困地區、收入較低地區的少數民族優秀學生卻被排除在政策優惠範圍之外,民族傾斜政策資源呈現出向“上層”流動的特點,導致少數民族學生在接受高等教育過程中的不公平。

3.教育結果不公平。

“‘降分錄取’、‘加分政策’等傾斜政策在保證生源質量方麵存在一些問題”②。優惠政策的實行雖然可以保證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考生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但是由於數量的增加而導致質量的下降問題在所難免。由於是降分錄取,使得少數民族學生一入校就與其他學生在學業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加之一些少數民族學生在思想上過於放鬆,不通過努力學習縮小差距,或者因初始差距過大而不思進取,導致其在畢業時“有文憑、無水平”,導致教育結果不公平。

三、我國少數民族高考傾斜政策的改進對策

1.在傾斜對象上更加體現公平,改變單純以民族身份作為劃分標準,在政策享受對象上既要“區別對待”又要“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