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廈門大學出版社和西藏民族學院聯合推出的西藏自治區首部法學理論研究叢書——“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文庫”即將問世,這是國家實施對口援藏戰略以來,廈門大學支持西藏民族學院學科建設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研究的重大進展,值得熱烈祝賀!
身處中國改革開放最前沿的廈門大學和地處祖國腹地的西藏民族學院的合作,具有戰略意義。自2002年開始,國家教育部確定國內一流高校對口援助西藏民族學院。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建的廈門大學,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中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秉承“自強不息,止於至善”的校訓,廈門大學的辦學水平和科研實力享譽國內外。作為西藏高等教育的開拓者,1958年創建於關中平原、古都鹹陽的西藏民族學院,不僅光榮地扮演著“西藏幹部搖籃”和“西藏人才基地”的醒目角色,而且也是中國藏學研究重鎮,西藏在祖國內地的窗口。她以“愛國、興藏、篤學、敬業”為校訓,堅持麵向西藏、服務西藏的辦學宗旨,肩負著為培養西藏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曆史使命,創造了輝煌的辦學業績,全麵而深刻地影響了西藏和平解放以來的曆史進程。2008年10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致信祝賀西藏民族學院建校50周年,對她的曆史功績給予高度評價。廈門大學和西藏民族學院兩校間構架起來的對口援藏和全麵合作機製,不僅使尚處發展階段的西藏民族學院獲得了積極推進學科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高端平台,而且對傳承西藏民族文化,加快西藏跨越式發展,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具有重大的意義。
法學專業是西藏民族學院的特色專業和重點發展專業。創辦於20世紀90年代初的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專業,雖然曆史不長,但成績斐然,已經成為西藏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基地。1993年,根據時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的胡錦濤同誌的指示,西藏民族學院正式開辦法學專業,開創了西藏地方培養社會主義法律專業人才的先河。近20年來,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經曆了由專科到本科,由單一方向到多方向培養,由傳統綜合法學到專業特色凸顯的巨變,具備了較強的辦學實力。2009年,法學專業被確定為西藏自治區特色專業。法學教學團隊也在2010年被確定為自治區級教學團隊。2010年5月,西藏民族學院法學院正式成立,標誌著法學專業的發展已經躍升至新的曆史起點。
法律專業人才對西藏社會穩定和發展的意義不言而喻。自1950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65年建立“西藏自治區”,中國共產黨在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取得了曆史性的勝利,成為新中國民族政策的成功範本。作為中國最大的民族區域自治地區之一,迫切需要一大批政治素質過硬、法律素養紮實、富於使命感的法學專門人才,致力於積極推進中國特色的民族自治政策的順利實施,不斷完善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傳承和弘揚民族文化,促進各民族融合和共同發展,維護西藏的和諧穩定,捍衛國家安全。與此同時,西藏民族學院培養的法學專門人才,在西藏各級立法、執法部門,以自己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高度的責任感,為推進西藏地方法律體係建設,健全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保障西藏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出色的貢獻。隨著西部大開發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的召開,西藏又將迎來發展的偉大曆史機遇,同時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又將大大增加。法學人才在西藏當代社會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曆史進程中,必將扮演著更加重要的角色。我們必須從戰略的高度認識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精心培養西藏自己的法學領域專家學者,不斷形成麵向西藏、服務西藏且具有相當影響的研究特色,全力打造西藏法學理論的研究基地。“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文庫”叢書的出版,將有力助推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學科和專業發展,有利於更好地培養西藏法學專業人才,有利於西藏的發展和穩定,共襄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