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賺錢(2 / 2)

老板道:“這幾天我們最需要火蠍的血液,製造一批烈火符。”

林曦點點頭,道:“沒問題,每天三百滴,價格怎麼算呢?”

老板道:“每滴火蠍的血液是兩顆下品靈石。”

林曦伸出手,微笑道:“成交。”

林曦這個行為,卻是前世和一些人學的。那個時候,因為這種小作坊收取的材料每天都有限,三百滴之後,你再來賣就不收了。

這個時候,就有一些比較霸道的玩家,不許其他人來賣,隻能自己賣給這個老板。這老板竟然也不管其他,反正一枚靈石一滴血液,誰來賣都行。

那個老板和那個玩家達成了協議,就收了牌子,每天等著這個玩家把血液送來,如果要是這個玩家什麼時候不送了,他就再把牌子掛出去。

現在,林曦知道這個秘密,自然是先預訂了這個份額,到時候,他就可以通過低價收購其他玩家的血液,然後再賣給這個老板,賺取靈石。

這種血液如果要是賣給那種大路貨的商販的話,肯定沒有這個價錢,會非常低。

和這個老板商談好了這件事,林曦便出城去,繼續獵殺火蠍。

前世的時候,遊戲初期,很多人組隊來這裏刷火蠍,交任務,或者販賣材料。

無論是火蠍殼,還是蠍毒,還是蠍血,蠍尾,以及蠍鉗,都是可以用來作材料的。

蠍殼可以用來煉製護甲,蠍尾可以用來煉製丹藥,蠍鉗可以用來煉器,所以,這種東西,還是比較劃算的一種妖獸。

用土狼的肉吸引火蠍的方法,也是在那個時候一些玩家發現的。

三百隻火蠍,對於現在的其他玩家來說,絕對是遙不可及的。但是,對林曦來說,已經沒有什麼困難,有了虎王刃,再加上玄冰指、聚土成兵,火蠍簡直就是踩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

依然到了上次和譚晶晶一起獵殺火蠍的縫隙那裏,林曦照舊殺了一隻土狼,然後把土狼的肉塊放在地上引誘火蠍過來。

再次鑽進那個縫隙,林曦忍不住再次想起了和譚晶晶那旖旎的一幕,臉上忍不住浮起了一抹笑容。

這個時候,一隻火蠍已經嘎吱嘎吱的爬了過來。

林曦祭出虎王刃,嗖的一聲,隻見一道寒光閃過,那火蠍堅硬的殼立刻被虎王刃給打的劃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這虎王刃的威力,比之第六重的玄冰指還要更強上了許多,不愧是凡級中品的法寶。而且關鍵是用法寶的話,不需要耗費那麼多的法力,而且攻擊的速度也很快,不用那麼多的念咒和手勢,隻需要很簡單的操作。

林曦便不再使用玄冰指,憑借熟練的禦劍手法,快速的操縱虎王刃不斷擊殺火蠍。隻用了三十秒鍾,這一隻火蠍,就被林曦給幹掉了。

火蠍的殼十分的堅硬,沒有什麼明顯的弱點,擊殺起來,十分費力。如果是一般的玩家,要想殺死一隻火蠍,得費上九牛二虎之力。

下麵,林曦就是把聚土成兵、玄冰指一起用上,再加上自己有黃晰盾作為保護,這些火蠍不能夠給林曦造成太大的傷害。

縱然是三四隻火蠍一起過來,他也是可以輕鬆的滅掉。

如此,用了三個多小時,林曦便收集到了三百滴火蠍的血液。這個速度,相當於一個五人的小隊一天的工作量了。

帶著三百滴火蠍的血液,林曦回到了製符店,把三百滴鮮血交出去,得到了三百顆靈石的啟動資金。

“明天,人就應該多起來了吧,我就可以來收這些材料,不用再自己出去打了。”林曦心裏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