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課題研究的學術價值

中國古代禮儀研究是古往今來備受學者們關注的課題。漢代不僅是君主專製製度建設的重要時期,也是中國古代禮儀建設、發展、完善不可或缺的環節。顯然,考察與皇帝施政有關的禮儀,對於揭示中國古代君主專製製度的發展完善、中國古代禮儀的演進都是大有裨益的。

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中國古代文明在演進過程中,受外來的影響相對有限,極具個性化色彩,而“禮”的發達與完善就是其突出表現,饒宗頤說:“禮與樂二者的突出,形成兩顆牟尼珠型的人文觀念,可說是東方精神文明的重要成就。”池田溫認為:將禮“稱之為漢民族數千年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的精華的結晶亦不為過”。

中國因此成了世界聞名的禮儀之邦。在西方的語言中沒有“禮”的同義詞,“禮”在西方人生活中僅限於“禮俗”和禮貌的禮儀活動,而在中國古代禮的內容極其廣泛,涉及到個人、社會、國家的各個方麵。

《禮記·昏義》:“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禮記·王製》:“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禮記·禮運》:“是故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達於喪、祭、射、禦、冠、昏、朝、聘”,“夫禮本必於天,……其行之以貨力、辭讓、飲食、冠、昏、喪、祭、射、禦、朝、聘。”《大戴禮記·本命》:“冠、婚、朝、聘、喪、祭、賓主、鄉飲酒禮、軍旅,此之謂九禮。”古文經《周禮·春官·大宗伯》的“吉、凶、賓、軍、嘉”五禮分類,更充分體現了禮儀在中國古代國家製度中的重要地位。

中國古代禮儀在誕生之初,就根據不同需要產生了不同的禮儀。

從《大戴禮記》中我們可以看出,禮至少有三個源頭,其中之一是尊崇統治者的需要,這導致了施政禮儀的產生。而施政禮儀產生後,也的確在尊君、維護國家政治生活的秩序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禮記·經解》:“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鄉飲酒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

《禮記·仲尼燕居》:“若無禮……朝廷,官爵失其序。……官,失其體;政事,失其施。”因此,施政禮儀在政治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成為中國古代禮儀重要的組成部分。

可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眾所周知,已經“禮崩樂壞”了。《左傳·閔公元年》提到的“猶秉周禮”的魯國,這時也已喪失了周禮的精神內核,隻剩下了周禮的軀殼。《左傳·昭公五年》:

公如晉,自郊勞至於贈賄,無失禮。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對曰:“魯侯焉知禮!”公曰:“何為?自郊勞至於贈賄,禮無違者,何故不知?”對曰:“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羈,弗能用也。奸大國之盟,陵虐小國。利人之難,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於他。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為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而屑屑焉習儀以亟。言善於禮,不亦遠乎?”君子謂叔侯於是乎知禮。

進入戰國後,禮儀進一步遭到破壞。可是中國並沒有因為曆史上曾經的“禮崩樂壞”而造成禮儀消失,反而成為聞名於世的“禮儀之邦”,漢代的禮儀建設自然是功不可沒。本課題圍繞皇帝施政展開的禮儀考察,無疑可以彰顯漢代禮儀建設取得的成就、對中國曆史產生的重大影響,同時也不難看出“禮崩樂壞”後漢朝人禮儀建設的艱辛,在還原曆史本來麵目的時候,也應該給予他們應有的地位。這是其一。

其次,我們考察的皇帝施政禮儀是以皇帝有效實施對國家行政管理,保障官僚體製正常運轉,有效管理社會事務,以突出君權、維護君權為核心內容的禮儀。漢代的皇帝施政禮儀主要包括皇帝即位禮儀、冊命禮儀、朝會禮儀、巡幸禮儀、養老禮等。皇帝是國家政治精英的代表,國家諸多政治製度均圍繞皇帝展開,皇帝施政禮儀與這些政治製度、甚至法律發生關係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漢代皇帝施政禮儀主要與下列國家政治製度、法律有密切的關係。

1.分封製

漢建立後,劉邦吸取秦亡教訓,“懲亡秦孤立之弊”,翦除韓信等異姓諸侯王,分封同姓子弟,後又通過白馬之盟將“非劉姓而王,天下共誅之”作為漢朝分封製的重要原則確立下來。但漢初諸侯王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製京師”,其結果是“山以東盡諸侯地”。武帝削藩以後,漢政府嚴格限製諸侯王的權力。《三國誌·吳書·孫奮傳》載諸葛恪說:“自武帝以來,諸王有製,惟得自娛宮內,不得臨民幹與政事。其與交通,皆有重禁。”分封諸侯王是通過冊命諸侯王禮儀來實現的,也恰恰是在武帝時期,為突出君權,明確受封諸侯王的權利與義務,完善了分封諸侯王時舉行的儀式,分封製與冊命諸侯王禮儀成為互為表裏的製度。

2.皇後製度

漢代社會一夫一妻多妾製的家庭,妻妾之間存在明顯的界限。

漢律中明確規定“亂妻妾位”要受懲罰。《漢書·外戚恩澤侯表》:“孔鄉侯傅晏,坐亂妻妾位,免。”在等級森嚴的社會裏,皇帝家庭對此有著比普通家庭更為嚴格的規定。《漢書·外戚傳上》:“因秦之稱號,帝母稱皇太後,祖母稱太皇太後,適稱皇後”,“天曰皇天,地曰後土。故天子之妃,以後為稱,取象二儀。”皇後的地位在後宮是最高的,《後漢書·皇後紀》:“會有司奏建長秋宮,帝曰:‘皇後之尊,與朕同體,承宗廟,母天下,豈易哉!’”因此,“正位宮闈,同體天王”的皇後,在後宮是不允許被僭越的。《漢書·袁盎傳》:“上幸上林,皇後、慎夫人從。其在禁中,常同坐。及坐,郎署長布席,盎引卻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盎因前說曰:‘臣聞尊卑有序則上下和,今陛下既以立後,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以同坐哉!”皇帝後妃之間懸殊的地位由此可見一斑。

為了突出皇後在後宮的特殊地位,漢代將冊命禮儀隻施用於作為後宮之主的皇後,其他嬪妃並沒有冊立儀式。冊後禮儀雖是冊命禮儀的拓展,實際上也是皇後製度的完善。

3.太子製度

漢代皇位的繼承是傳位於子,這是西漢建立時漢高祖確立的原則。《漢書·高帝紀》:高帝六年夏五月,頒布詔書:“人之至親,莫親於父子,故父有天下,傳歸於其子,子有天下,尊歸於其父,此人道之極也。”

漢代實行太子製度,史料明載東漢太子擇立後,實施冊立太子禮儀,以區別太子與其他皇子,向世人昭示太子乃皇帝法定繼承人的地位。冊立太子禮儀的實施,使太子製度得到完善。

4.養老製度

從漢初開始,統治者就采取一係列養老尊老政策。西漢初年,最高統治者開始尊老敬老,首先,設立三老。《漢書·高帝紀》:“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複勿徭戍,以十月賜酒肉。”

其次,製定法律。《二年律令·傅律》:“大夫以上(年)九十,不更九十一,簪嫋九十二,上造九十三,公士九十四,公卒、士五(伍)九十五以上者,稟米月一石。”文帝在此律基礎上,拓寬範圍,頒布具體而嚴格的養老令。《漢書·文帝紀》: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以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鬥。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賜物及當稟鬻米者,長吏閱視,丞若尉致,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稱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