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之後,程亦果一直在陳楚笙的房子裏住著。
這兩個月,她一直吃不下飯,吃什麼吐什麼,胃裏酸酸的,沒有胃口。她當初怎麼就沒發現呢,他們一直都沒有采取措施,她也就大意了。因為那幾天的事情,便忘記了自己的周期。現在想想,或許是老天不想這個孩子被發現,不想被拋棄掉吧。
陳楚笙離開了一段時間,算算時間,她住在這裏兩個多月,她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他才好。但是他每次都說,是他應該的,反正他閑著沒事兒幹。
可是後來發現,他不是閑著沒事兒幹,隻是他有這個能力罷了。他經常會接到去各地交友和工作上的電話,他的產業似乎很多,在A國有產業,在國內也有,在這個名叫阿莫丹的小國家有個酒莊和一棟房子,是他最遠離居住的地方。
她坐在陽台上曬太陽看書,都是英文的,有時候她還需要查字典。隻有在安靜的寫字的時候,她才回不去想未來,隻看眼前,隻想著自己肚子裏的孩子,她會覺得時間是善待她的。
同時,寫字的時候,她是想他的時候。想起他的好,他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會像過電影一樣,從她的腦海一幕幕閃過。陳楚笙為她買了毛筆,所以她便學著寫毛筆字,她從未學著寫過的小篆。
她喜歡上了這種漂亮的字體,便一遍遍的在紙上寫下她最喜歡的字。
一個小時過去了,她卻發現自己的紙張上,寫的都是小篆字體的三個字,一個熟記於心的名字,薑逸晨。他的名字不好寫,但是她卻寫得最熟練。
傭人莫妮突然風風火火的趕到房間,“程小姐,陳先生回來了。”
“他回來了?在樓下嗎?”她將桌上的字體掩住,下意識的不想陳楚笙知道她在思念那個背叛了自己的人。
是啊,她很沒出息,忘不掉他。
“他馬上到了,就在離這裏不到一裏地的路上,小姐你趕緊換衣服吧。陳先生他喜歡小姐穿得漂亮點,我得去沏茶了。”莫妮似乎很喜歡陳先生到來,客廳的兩個女傭和保姆似乎很開心,在廚房準備著什麼。
她笑著揮揮手,“去吧,我這就去換。”
因為原本就瘦的緣故,再加上最近吃不下,肚子看不出什麼動靜。
她換了一件綠色小碎花的長裙,初秋的季節,穿短裙她怕冷。
不一會兒,所有的人都跑到門口迎接陳楚笙,看來大家都挺愛戴他的。
程亦果穿了一雙舒適的平底鞋,是她通過自己賺的稿費買的,她很喜歡。雖然陳楚笙自己做主,給她買了好多孕婦鞋,但是她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的確是矯情了些,但是心裏會安慰好多。
他從高高的馬車上下來,穿著卡其色長款風衣,淡藍色的牛仔褲配上白色帆布鞋,帥的一塌糊塗,怪不得大家都會出來迎接,畢竟這裏沒有什麼大帥哥在。
他摘掉墨鏡從跑車了跳下來,徑直走到程亦果麵前,張開雙臂擁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