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法律實施的十端(2 / 2)

第五,法律實施需要通盤考慮、整體推進。

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目標相互促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共同建設;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一體推進;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根本法治、基本法治和具體法治齊頭並進。

第六,法律實施需要全方位的機製建構。

法治國家要依良法而治,當前,我們認為要特別注意以下機製的建構與完善:理性的法律文化,科學的法律理論,健全的法治觀念、理念、精神、信仰的形成機製;法律權威和司法權威的維護機製;良法善治的再造機製;法律解釋與法律漏洞的填補機製;法律規範性文件的審查與過濾機製;全體國民自覺守法的利益導向機製;法律實施的資源優化配置機製;法律實施的監督製約機製;法律實施的環境改善機製;法律人才的塑造和培養機製;法律手段與其他手段共治機製;法律爭議和社會矛盾的化解製度;法律實施效果的反饋評價與改良機製等。

第七,法律實施要求改變執法思維、優化執法方式、提高法治能力。

法律實施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不僅要求合法性,而且要求合目的性、合正義性;不僅要求依法適用法律,而且要求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不僅要求捍衛憲法法律尊嚴,而且要求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這就要求法律實施者要改變執法思維、優化執法方式、提高法治能力。

第八,法律實施要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法律實施是檢驗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係現代化水平的重要平台。法律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追求社會效果。要通過法律解釋等方式使法律盡可能符合社會需要;當法律可能對社會產生嚴重損害以至於法律有淪為惡法之虞時,應該通過預先設定的方法或者機製進行淘汰、過濾,避免法律規範與社會目標的衝突,同時維護法律的權威性。

第九,法律實施需要針對現實排難糾偏。

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法治中國建設過程中,法律實施麵臨一係列難題、困境與矛盾。這就需要執法者和司法者堅守良知和正道,同不良的執法、司法行為和各種越軌違法行為作堅決的鬥爭。當前,尤其需要設法克服非平等執法、釣魚執法、尋租性執法、非文明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疲軟式執法、非法性執法、消極執法、滯後性執法等行為。

第十,法律實施需要全社會的重視和支持。

法律實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憲法和法律得以實現和兌現的攻堅戰,是法治國家建設的主體工程,是全體國民自由、安全和福祉的終極屏障,是國家長治久安和科學發展的根本保障。每一位國民都有義務投身於法律實施這個新的偉大工程,為捍衛憲法法律權威、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