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還提出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這一點,對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和推進依法治國都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了製度治黨,強調要堅持思想建黨和製度治黨緊密結合。我們過去講思想建黨比較多,黨曆來重視思想建設,用先進的思想去教育黨員,這顯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今天看來,製度治黨更為重要,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曆史時期管黨治黨不僅要靠思想建黨更要靠規矩靠製度,即靠黨內的法規和黨的紀律約束。黨內法規是調節黨內各種關係、約束黨員、約束領導幹部的有效方式。黨的先進的理念、好的作風、好的做法,必須化作黨內的法規,任何一個黨員都必須執行,如果違反就應受到處罰。隻有這樣,我們黨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的戰鬥力。
《決定》強調,“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這是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所決定的。正如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同誌在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的講話所指出的:“國法是所有公民的行為底線,黨紀是對黨組織和黨員立的規矩。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宣誓入黨,也就意味著多盡一份義務,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要以嚴的標準要求黨員、嚴的措施管住幹部,確保黨的紀律成為剛性約束。”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台了“八項規定”等許多具體的措施,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這些舉措基本上都是約束黨員領導幹部的,都是著眼於製度治黨的。總體來看,這些舉措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明確具體。各級領導幹部基本上不存在對“八項規定”等要求理解不清楚的問題,既然理解清楚了就要執行。而老百姓、媒體從業人員也很清楚,那就可以照著規定來實施監督,如果違背了就可以舉報。
二是對任何人都不例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製度麵前人人平等、執行製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製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使製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
三是領導幹部帶頭執行。習近平總書記以身作則,他曾經說過,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
四是違反了規定就要受到追究。黨的十八大以來,因為違反“八項規定”和黨紀黨規而受到處分的領導幹部很多,有些人可能就是吃一頓不該吃的飯,或者出國考察未經允許多跑了個城市,就是因為這些過去不當回事的“小事”,不僅挨了處分,甚至連職務也都丟了。這樣的處理讓更多的領導幹部對黨內法規有了敬畏感。
用製度管作風的一係列努力取得了明顯效果,充分說明了黨的製度建設的作用。如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黨員領導幹部較好地遵守了黨內法規,自然更能較好地遵守國家法律。
總之,從曆史到現實,從黨麵臨的難題,從《決定》的內容,我們都可以看清,中國共產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真誠的,是有決心有力度的,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也是不矛盾的,“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