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是些起源介紹,不喜歡的可直接跳過。
閩,又稱閩越,今福建。越即粵,古代粵、越通用。越與粵,古音讀如wut、wat、wet。是古代江南土著呼“人”語音,越是“人”的意思。百越的百是多數、約數,而不是確數。百越是對南方諸族的泛稱。夏朝稱“於越”;商朝稱“蠻越”或“南越”;周秦時期的“越”除專指“越國”外,亦同樣是對南方諸族的泛稱。周朝稱“揚越”、“荊越”;戰國稱“百越”。
林氏,比幹(封神榜中商紂王的叔叔)後裔,比幹子林堅得姓,東晉初年晉安林始祖祿公入閩,傳十世隋右丞林茂,由晉安遷居莆田北螺村。又五世而至萬寵,唐開元間任高平太守,生三子:韜、披、昌。韜公之孫攢,唐德宗立雙闕以旌表其孝,時號"闕下林家"。披公唐天寶間授太子詹事,贈睦州刺史,由北螺遷居澄渚烏石(今析出屬西天尾鎮龍山村),生九子葦、藻、著、薦、曄、蘊、蒙、邁、茛、皆官刺史,由於州刺史又稱州牧或牧守,故世稱"九牧林家"(或稱九牧傳芳,大家聽過九牧王西服吧,這個是林氏的家族企業,不過不是我這一支的,所以與我沒關係)。九牧第六房林蘊一支傳至第22世林元穹生有2子:嶽、坤。據林氏《淵源譜》載:林嶽居莆田,其子林成移居尤溪。傳至林迪(十萬公),官總戎,宋時移居尤溪45都大澤(今大田縣廣平)。林迪生7子:眺、標、廬、邦、暉、苗、潤;其後裔蕃衍至大田、沙縣及三元各地。我家是屬於第六房林苗公這一支。
一個靜靜的小山村,約二十多戶,百餘口人。這村中的人都姓林,多(為什麼不是都,下麵會有說明)習武(不是武術比賽中的武,那個隻能稱為“舞”),其中有一老太最是恐怖,附近百八十裏內沒有人敢和她交手,本身強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是因為她裹了小腳,當時世人認為,從女人衣下走過,或被小腳踢中會倒黴一輩子,而這老太卻偏偏喜歡用腳踢人,所以基本沒人敢惹她。老太膝下有四子,丈夫早喪,老太一人拉扯大四個孩子,其中老大、老二和老三都習武,老四(因為是寫小說,所以,以後老四就是“我”了)因天生體弱,不能習武,隻好讀書習字,以求以後能得個功名。
我的三個哥哥自幼習武(到幾十年前,因為某些原因,村中再沒人習武,所以具體方法不甚明了),也算是一方高手,每天清晨起床後,他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客廳中的石臼抬到外麵的坪上,再抬回客廳,來回三次,到晚上又來回三次地抬回客廳,這才算完成一天的事情去休息。這石臼用整塊青石鑿成,重約八九百斤,是家中用做打米粿的。
一年冬天,這一天,大哥到山上挖筍,過不多久卻又氣衝衝地回到家裏,叫上另兩個哥哥,拿起鋤頭就要上山去。母親忙拉做他們,詢問發生了什麼事,當時我正在房中練字,隱約聽到說是有人偷筍,想要教訓他們一下。母親叫他們要留手,不能把人打壞了(我們這裏民風較彪悍,如果你軟弱,那麼,被人欺負的話,大家也會認為理所當然,打架是常有的事,而我因為幾個哥哥很能打,所以,雖然軟弱,卻沒有敢把我怎樣。而筍,則是比較重要的副業收入,因為我們這的人做的筍幹好,所以常能用筍幹換回不少錢,直到現在,我們這的農民冬天一般都能靠挖筍賺個幾千塊,所以偷挖筍是比較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