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閃婚(2 / 2)

“楠楠,你也別不好意思,這種事情,我們家佳木是男人,是該負責的。”方媽媽含糊的說著,聽的林楠不明所以:“阿姨,我和佳木並沒有什麼事情啊,有什麼需要他負責的?”

“哎呦,你就不用不好意思了,都是成年人了。就是事情是不能拖的,要不然我們還真是不不好意思的。”方媽媽拉著林楠的手,摩挲著說道。

這回林楠有點明白了,但是還是有些雲裏霧裏的。可是現在這種情況又不能問的那麼明白。隻能傻坐在邊上聽著他們討論什麼婚紗,喜帖,酒店之類的。而坐在一邊的方佳木心裏可是樂嗬的不得了。

直到拜訪結束,林楠終於意識到自己要結婚了,而且是時下流行的閃婚!一個月之內結婚。

方家行動力是迅速的,確定下來婚期之後,就將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差不多了,就差新郎新娘舉行儀式了。林楠也不得不接收這個事實,但是這是屬於自己的幸福,必須要自己把握,認定的幸福就要努力握到自己的手裏,要相信屬於自己的緣分。所以接受這個事實之後,林楠很快就向公司上交婚假報告,給自己準備結婚的時間。

第一次的婚姻,雖然領了證,但是因為婚禮是在之後,林楠並沒有著急的向公司請婚假,所以這次的婚假請的很順利,拿到婚假的林楠,想著結婚的事情,心裏還是很幸福的,婚禮前需要去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對於這林楠並不陌生,半年前自己從這裏二出二進。

想起自己第一次來的時候,現在還覺得好笑。那時候看網上說領結婚證隻需要九塊錢,兩人就想浪漫一把,就帶了9元錢。到了才知道原來光工本費就需要9元,不包括照相的費用,在民政局照相,照片還是不便宜的,幸好民政局旁邊有銀行,現取的錢,然後辦了結婚證。

這次林楠有了經驗,本來方佳木在網上查了資料,不準備帶多少現金。但是林楠堅持要多裝點現金,就這樣兩人去了民政局,排隊,照相,填表,簽字。蓋章之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說:“你們現在已經是合法夫妻了。”方佳木看著紅本本,真是感慨萬千,兩人走出民政局的時候,意外的看見衛男和林梅。

隻是兩人並沒有看見林楠他們。林楠很細心的看了一下兩人的手裏,拿著的是自己半年前也曾領過的紫紅色的小本,看著那個本本,林楠就知道現在這種情況還是不打招呼比較好。方佳木也很樂意裝作沒看見,畢竟那裏有自己曾經的情敵。看著自己手上的紅本本,方佳木更是自豪,自己終於將美嬌娘領回家了,這是自己兩年前做夢都沒想過的事情,現在還是趕緊回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