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心理戰與大眾宣傳媒介(2 / 3)

在冷戰中,無線電廣播往往被一些西方大國用來作為對社會主義國家進行滲透,宣揚西方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攻擊社會主義製度的手段,而對這種廣播的幹擾與抵製也曾是一些社會主義國家常用的對策。此外,一些西方國家散發有煽動性的小冊子,報道歪曲事實的各類新聞,利用人員交流幹涉他國內政等(注:魯毅等:《外交學概論》,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年,第179頁。)。

隨著大眾傳媒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國內民眾越來越關心外交事務,國際關係也隨之改變了。通過宣傳和其他方式,美國更多地越過政府而直接針對他國民眾。美國的政策製定者們認為,如果美國能夠使他國民眾站在自己一邊,那麼美國就可能向他國政府施加壓力,而這將會給美國創造一種有利的外交環境。正如一份報告所說,“許多年來軍事和經濟力量被單獨使用或聯合使用已經成為外交的支柱。它們仍然具有這個功能,但是隨著20世紀的革命,近來越過政府對民眾增加影響,以及更多地意識到鼓舞民眾的重要性,已經成了外交活動的新領域。有時可以通過與他國民眾直接接觸,而不是與政府接觸而達到外交政策的目的。現在,通過使用現代設備及通訊技術,有可能接觸或影響大批民眾。向他們傳達信息,或者影響他們的態度,有時也許會為一個特殊的行動而去動員他們。反過來,這些民眾則能夠對其政府施加重大的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注:House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Winning the Cold War, The U。S。 Ideological Offensive, 88th Congress, 2nd Session, 1964, p6-7.) 正如卡·多伊奇在《國際關係分析》中所言,“影響國的新聞媒介可以對目標國發動一場強大而持久的宣傳活動,從而使它在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上讓步。”(注:〔美〕卡爾·多伊奇著:《國際關係分析》(周啟明等譯)世界知識出版社,1992年,第220頁。)

那麼,大眾傳媒如何影響公眾的情感和態度?朱增樸在其《文化傳播論》中提道:

“在資訊環境裏,傳播媒介固然可以以很高的速度和很高的密度向人們連續不斷地提供資訊,但由於資訊的采集人和編播人認識上的局限,難免摻入虛假的錯誤的信息,從而給社會帶來一定的危害。譬如說,電視報道是記者透過攝像機把客觀事件進行有選擇的取舍、濃縮、剪接和編輯之後,才構成新聞,然後向公眾報道。因此,構成資訊環境的資訊素材就必然受到媒介的采集、製作人員及其所在組織的影響而在一定程度上對資訊傳播內容產生了幹擾。人都是相信事實而不相信謊言的,也都懂得分辨是非,懂得選擇美好的事物。然而人們卻在聽覺和視覺映象麵前無法自衛,當電視機、收音機和報紙上的映象進入我們腦海中的時候,我們自以為可以選擇吸收某些資訊,拒絕某些資訊,自以為可以用理性來保護自己免受幹擾,然而,這種自我感覺並不可靠,映象一旦出現在眼前,你便無法排拒,非照單全收不可。這是任何團體和個人都無法抗拒的。在傳媒學中有一個術語,稱為“感覺遮斷”。在“感覺遮斷”環境下,人在聽覺、視覺和感覺方麵的活動被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是,如果封鎖信息,用接近極限的狀態把所有的資訊予以遮斷,必將使社會心理產生孤獨、不安和恐懼等異常的幻覺症狀。人們在這種情況下就會更加強烈地渴望獲得資訊。在這種情況下,你不管給他什麼資訊,他都會立即、全部並且無條件地接受。在現代社會,人際需要溝通與交流,因而資訊就自然成為維係社會的最重要的因素。但在一些專製獨裁的國家也往往采取“感覺遮斷”的手法封閉新聞,以為這樣就可以蒙住人民的耳目,殊不知這種做法會產生極其危險的後果。“無信息狀態”固然可以把公眾引入統治者預先設計的軌道,跟著輿論設計者盲目行動。但另一方麵,公眾在這種狀況下又最容易受到暗示。一旦不利於統治者的資訊傳入社會,公眾就會如海綿吸水般地全盤接收,從而引發對當局極為不利的行為。”(注:朱增樸:《文化傳播論》,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第7-23頁。)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美國新聞署會有選擇地播報一些新聞而舍棄另外一些新聞,或者隻選擇某個事件中的一部分對美國最有利的事實傳播給西歐民眾。另外,“感覺遮斷”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蘇聯和東歐的聽眾為什麼會如此渴望美國之音和自由廣播電台的廣播節目,因為甚至在1960年,(在蘇聯)收聽外國廣播是被當做“意識形態罪行”來進行懲罰的。在一段時期,權力當局試圖阻止半導體帶來的技術進步以切斷聽眾的國際信息流量(注:〔法〕阿芒·馬拉特著:《世界傳播與文化霸權:思想與戰略的曆史》(陳衛星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年, 第180-181頁。)。這也能解釋冷戰期間美國在蘇聯和東歐國家進行的宣傳為什麼會奏效。

資訊分為三種類型:訊號型資訊、情緒型資訊和知識型資訊。在有組織的社會中,訊號型的資訊更帶有“指令”的性質,成為維持團體組織或社會和國家的重要手段。這些指令型的訊號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必要手段,是傳播媒介中不可缺少的。但若超越一定程度之後,則很可能會形成操縱或是誘導輿論,假定特定的權力使公眾盲從。如果掌握了傳播媒介之後,用偽信息誘導社會,將會給國家和社會帶來無窮的災難。如果資訊僅僅通過一個感覺器官傳來時,譬如說隻看報紙或隻聽廣播,往往容易引起錯覺或判斷失誤,因為光聽或光看隻能獲得局部的印象。如果說眼睛和耳朵甚至鼻子同時接受資訊,就能彼此取得印證,真正鑒別出資訊的真偽。

這就是資訊的“兩段相承的法則”。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把資訊廣泛地傳向社會,使人們產生初步印象,這是傳播的第一個層次。小範圍的直接的口頭傳播則是傳播活動的第二個層次。任何谘詢的傳播都必須有這兩個程序的密切配合,否則,傳播的效果及其持久性都要被打折扣(注:朱增樸:《文化傳播論》,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第26-40頁。)。而美國的心理戰專家和宣傳家們則深諳此道,將大規模宣傳和公共外交甚至個人接觸相結合,通過種種宣傳和交流手段來影響西歐的目標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