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2 / 2)

●夫立法以維持天下,其大者猶宮室之上棟梁垣,其小者蓋瓦級磚。非甚狂惑,孰肯自隳其垣棟而自揭其管籍哉!惟其情欲之來,誌氣不能以自禁,隨動而流,隨觸而勃,遂至於潰裂四出,甚壞而不可救。故夫至公無私,我以存天下之法,常情所不能忍。於機微眇忽之中,而遏其橫流不可救之禍,自非以氣禦誌、以道勝情之君,疇克爾哉!武帝天漢中,胡建得守軍正丞。監軍禦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建約走卒誅之。竟斬禦史,然後奏聞。武帝報曰:"'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建何疑焉!"

[譯文] 製定法律是用來維持國家的安定,根本大法猶如宮室上麵的棟梁和四周的牆壁,具體法規猶如宮室上麵的瓦片和牆壁上的磚塊。人不是到了比較狂妄昏惑的地步,誰能毀壞自己宮室和掀掉自己的坐席呢?隻有他萌生了個人的情感和欲望,他的意誌和氣節不能約束自己,隨著感情的衝動,欲望如持續不斷的流水,伴隨著觸及物體而浪花四濺,它的破壞程度是很嚴重的,是不能補救的。因此大公無私,以維護國家法製為己任,這是人的一般感情所接受不了的。在日常的細枝末節上,就能防止無法補救的災禍的發生,倘若自己不是用氣節來支配自己的誌趣、用道義來製約自己感情的君主,誰還能這樣呢?漢武帝天漢年間,胡建得到駐守京師北軍正丞的官職。監軍禦史為非作歹,他鑿穿北軍的圍牆作為貿易市場。胡建與手下的士兵約定好,竟殺了禦史,然後上奏武帝得知。武帝答複說:"國家的禮製儀節不適用於軍隊,軍隊的禮製儀節不適用於國家。'對於胡建的做法還有什麼值得懷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