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有舞蹈化的節奏規程、符號化的動作規範。這是在生活,又像在演戲。這是禮,又是樂。
這種複雜的禮儀,把戲劇演到了生活中。
隻有在這種禮儀逐漸懈弛的時候,戲劇性因素才能慢慢地凝結為娛樂性的表演形態,構成戲劇雛形。有些當代學者把中國戲劇的興盛期定得很早,就是針對這種戲劇雛形而言的。這中間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文人很快就敏感到這種戲劇雛形的存在,並稱之為“戲劇”,但他們的戲劇觀念,卻受到“泛戲劇化”的影響,喜歡把戲劇來喻指生活。唐代詩人杜牧《西江懷古》有雲:“魏帝縫囊真戲劇,苻堅投箠更荒唐。”宋代詩人蘇軾《送小本禪師赴法雪詩》雲:“山林等憂患,軒冕亦戲劇。”宋代文人倪君《夜行航》雲:“少年疏狂今已老,筵席散雜劇打了……”他們都把生活直接等同於戲劇了。
當戲劇終於正式形成之後,“泛戲劇化”的現象仍然對戲劇的藝術格局產生重大影響。中國戲劇在很長時間內仍然很適合在婚喪禮儀、節慶筵酬之間演出,成為戲劇化的生活禮儀的一部分。觀眾欣賞中國戲劇,可以像生活中一樣適性隨意,而不必像西方觀眾那樣聚精會神,進入幻覺。這種曆史傳統所造成的自身特點,構成了中國戲劇區別於其他戲劇的一係列美學特征。(此節所論我國古代“泛戲劇化”的問題,台灣學者也曾作過不少研究,如唐君毅、陳萬鼐認為,“中國古代之無獨立之戲劇,正由其合禮樂之社會政治倫理之生活,整個皆表現審美藝術之精神”;羅錦堂也專文研究中國人的戲劇觀,認為“中國人就往往把為人看成和演戲一樣,蓋以為生命的過程,如同劇情,有悲歡離合;人性的善惡,如同角色,有生旦淨醜”;羅錦堂還引用了一個美國傳教士史密斯的話,中國民族“是一個富於戲劇本能的民族”,“在中國人看來,人生就無異是戲劇,世界就無異是劇場”。這些論述,有的與筆者的看法有接近之處,本書也吸取了其中一些成果,有的則感到失之於浮泛和武斷,有以偏概全之嫌。但這種研究總的說來是有益的。參見唐君毅:《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陳萬鼐:《元明清劇曲史》;羅錦堂:《中國人的戲劇觀》;史密斯:《中國人的特性》(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