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政府給慶環專署的指令――準予所擬救國公糧折扣辦法、鬥量斤數及征收標準
(指令第41號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七日)
令慶環分區行政專員馬錫五
呈一件,呈請將征收救國公糧粗糧折合細糧之規定數及鬥量之標準斤數,準予改適當地情形由。
呈悉,查所擬折扣辦法,鬥量斤數及征收標準,尚屬可行,準如所擬辦法,但不必另製條文公布,尚希將征收實情按期呈報為要。
此令。
代主席高自立
附:
慶環分區專員馬錫五的呈文
呈為呈請事:
案奉:均府十一月十一日關於征收救國公糧麥米折合雜糧及鬥量之規定內開:“(一)今年征收救國公糧,米麥折合雜糧之規定:綠豆、豇豆一鬥二升折米一鬥,蕎麥生子一鬥五升折米一鬥,玉米、黑豆、蔓豆、小豆一鬥二升折米一鬥,高粱二鬥五升折米一鬥。(二)每征收一百石救國公糧,麥米折雜糧至多不得超過十石。(三)征收救國公糧鬥量以三十斤為標準,鬥由各分區財政特派員及各縣第四科製定之。製鬥價格以後準予向財政報銷”等因。奉此,即在政務委員會討論,各委員謂:該規定按陝北及直屬縣出雜糧多縣份製定,其要義於增多征收細糧減少雜糧為標準。鬥量亦然,即防舞弊之端。查慶環分區主產為麥米,而雜糧次之,雜糧較米麥價值還高。另外如按該規定之折合法,反將農民今年收獲量減少,而妨礙征收增加,恐任務難以完成。其次鬥量在慶環分區一般習慣常用之鬥,以四十斤為標準,由分區倉庫早已統一製定,如要再行更改,不啻經費消耗,而在征收中之計算,恐一般幹部難以算清。為適應當地情形增加征收數量,政府與民眾不互相占優計,擬定以下之折扣辦法:(一)鬥量以四十斤計,由分區統一製定。(二)雜糧折扣時,以穀子、糜子為標準,玉米以一鬥三升折合穀子一鬥,高粱蕎麥一鬥五升折穀子一鬥,豌豆、綠豆、蔓豆、小豆六升折穀子一鬥,麻子八升折穀子一鬥,黑豆、黃豆八升折穀子一鬥,麥子五升折穀子一鬥。(三)征收以米麥為標準。
查此種單行折扣辦法,實適合當地民眾之要求及增加征收數量,理合陳明辦法,仰祈鈞府標準備案,在慶環施行,以便征收是荷!謹呈
邊區政府代主席高慶環分區行政專員馬錫五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陝甘寧邊區政府代主席高自立關於關中專署征收公糧報告給專員霍維德的複函(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霍專員維德同誌:
本月六日關於征收公糧之報告信收到。
報告稱據初步檢查之估計,已超過約六分之一,將來完成任務當無問題,且在這一工作當中,已得到不少的寶貴經驗與完滿的成績。如政治動員與組織動員的普遍深入,提高人民對抗戰有更進一步的認識,采取了民主方式,吸收了區鄉幹部與廣大群眾的正確意見,做到了合理的負擔,幫助與推動了下級工作的前進,克服了包辦代替和下級依賴上級的現象,並能與其他工作聯係進行等。這些寶貴的經驗,應當運用到其他的工作中間去。
報告中所指出的一些缺點,如準備工作不夠,工作方式不好,數目分配還欠適當,不能盡量爭取時間性等,亦應探討這些缺點形成的原因與如何在其他工作中避免與克服這些缺點。
在這次征收公糧工作中,對好的例子,無論幹部的領導,群眾的積極等,都應當給以表揚和鼓勵。如赤水的小學生熱烈參加工作當予以獎勵。同樣,壞的分子,也應提出用這些實際的例子來教育幹部,教育群眾。
報告中說:關中人民中間的糾紛非常之多,如土地問題等(後邊內容沒有符合的原稿,另有兩張半截稿子與正文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