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台灣一切照舊”,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在當時所提出的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設想中,對台灣現存的社會製度、經濟製度等問題的政策,毛澤東在1956年10月3會見曹聚仁時已有具體的設計。毛澤東說;蔣介石同美國的連理枝解散,同大陸連理枝連起來,蔣可以搞他們的一套,搞他們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台灣將來要實行社會主義的,但何時進行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則要取得蔣先生的同意後才做。按照毛澤東的設計,在爭取台灣問題和平解決之前,應有個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內雙方可以進行談判,“談好了可以1定個協議公布”;台灣可以同大陸通商;台灣不要派特務來大陸破壞,我們也不派“紅色特務”去破壞他們;台灣可以派些人來大陸看看,公開不好來秘密來:“台灣當局為了對付美國和內部,可以‘反共’”。
在中共中央的倡議下,197年春,國民黨立法委員宋宜山受蔣介石委派秘密前來大陸。周恩來、李維漢在與宋的商談中表示;國共兩黨通過對等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台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轄下的自治區實行高度自治,台灣的地區政務仍舊歸蔣介石領導,共產黨不派人幹預;而國民黨可派人到北京參加對全國政務的領導;作為主權統一的標誌,外國軍事力量必須撤離台灣海峽。
1958年10月13,毛澤東在會見第5次來大陸訪問的曹聚仁時,又進一步提出:蔣介石“他的軍隊可以保存,我們不壓迫他裁軍,不要他簡政。即是說,不僅經濟上、行政上、軍事上也是自治的,司法也是自治的”。他還提出,蔣介石可以照他們自己的方式生活。1960年6月,毛澤東在會見外賓時又指出:“如果台灣不作為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它歸還中國,那末台灣的社會製度問題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台灣保持原來的社會製度,等台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
4.在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同時,不放棄武力手段。毛澤東指出:“停停打打,確是如此,但非詭計。你們不要和談,打是免不了的。在你們采取現在這種頑固態度期間,我們是有自由權的,要打就打,要停就停。”打是為了促進和談的實現。
不難看出,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領導集體關於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設想及其具體的政策有一套明晰的原則要點。這些從當時曆史條件出發的精心設計的原則要點,證是鄧小平關於“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理論生長點。鄧小平從新的曆史時期的實際出發,提出對台政策可以比港、澳更寬。他強調,作為實現祖國統一的基礎和前提,“製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隻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承認台灣地方政府在對內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條件是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的利益”。鄧小平還提出:“我們堅持謀求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但是始終沒有放棄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們不能作這樣的承諾。如果台灣當局永遠不同我們談判,怎麼辦?難道我們能夠放棄國家統一?當然,絕不能輕易使用武力,因為我們精力要花在經濟建設上,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們要記住這一點,我們的下一代要記住這一點。這是一種戰略考慮。”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也重申: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地位,絕不允許改變。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我們有最大的誠意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但不能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我們完全有能力製止任何“台獨”分裂圖謀。結束祖國大陸同台灣分離的局麵,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人義不容辭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