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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再上班了,我不會把你再放到裝有野心的人身邊,公司我也交待了,這四天,是屬於我們倆的。”他淡淡地說,快入了夢鄉,為了這四天,他已經兩天兩夜沒合眼了,工作不是一般的趕。
他睡著了,變得不再棱角分明。她最喜歡的就是他睡著時的樣子,很俊美的樣子,少了冷氣,心裏溫暖了很多。其實如果他是個平凡人,她又何嚐不願意與他同在一起生活?如果他不是已經有了般配的妻子,還有一個漂亮的女兒,她又何嚐不想讓告告有親生爸爸在身邊?隻要伸出手,拍上那隻手掌,就可以了,可是,偏偏事實就是不是這樣。
以下的幾天他們真的相濡以沫地在一起。
今天是最後一個晚上,原本很期盼的心突然不那麼急切了。他也不見了蹤影,如果現在跑出去買藥,是不是可以降低點風險?
想到這兒,她躡手躡腳地跑出來。可是才走幾十米,她便後悔了。來的時候隻顧賭氣了,根本沒看清路,而這兒又是郊區,晚上根本就沒有什麼行人,更不用說什麼藥店,或者出租車了。她是出來做什麼了?哎,真是流年不利。
想了想,還是回去吧。
路上很靜,隻有孤零零的路燈。漫步在小路上還挺愜意的,靜,可以思考。路,沒有方向。
突然不知從哪竄出的黑手,捂住她的口,她想喊,那人在耳邊說,“別出聲,否則我殺了你!”
天啊,遇到竊賊了嗎?這裏又沒什麼人,在這兒蹲什麼點啊!莫不是她點背出來,他不是撲了空?
哎,她都想什麼呢?這幾年帶孩子獨闖天下的經曆讓她明白,越亂越要冷靜的道理。她好像聽從那人意思,順著那人的方向向路邊退去。那人稍放鬆了警惕,向後看倒退的路。這時,她趁他用力不大時,向他手上狠咬一口,那人吃痛地一叫,鬆開了,她快速地跑。
按說她的速度不慢,尤其是在應激條件下,那可是超常發揮了,可是怎麼也比不上他的速度,她一邊高呼著“救命”,一邊跑到大門前時,那雙手已經將她擒住了,“臭娘們!敢咬我!”隨手就是一掌,隻知道打在臉上了,不給她反應的時間,他從身後掏出匕首,“再跑,老子殺了你!”
“啊!”正說著話,隻聽他叫了一聲,便將她鬆開了。
他回來了!她看到了救星,一下子藏到了他的身後。
李皓的身手很不錯,那人因為心虛,生了跑的概念。對於這般小毛賊,還不難對負,可是那人有刀,刀箭不長眼算是說對了,他被劃在了胳臂上,那賊趁機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