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生殖崇評:祈求生命的孕育(1 / 3)

進入父權社會以後,人們的生活以“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為最主要的乃至唯一的目的,早生貴子,多生貴子,成為幾乎所有夫婦和家庭最殷切的希望。祈子的願望滲透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麵,體現在很多物品上,寓於某些儀式中。

民間求子的方式多種多樣,象征意義十分複雜,具有濃厚的地方特色。根據所見到的民俗象征材料,稍加處理,可以看出兩個強有力的觀念在影響著中國的象征,使其與其他國家的象征有所區別,從而出現了兩個龐大的係統,即祈福納吉的生存觀念係統和子孫繁息的生殖觀念係統。後一類象征,在民俗生活和風俗習慣中俯拾皆是。

日常生活中的祈子

民間祈子的意識和觀念無所不在,滲透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麵,形成了一些富有生活情趣和地方特色的祈子習俗。這些民俗趣味濃鬱的紛繁多彩的習俗,反映了普遍存在的延續生命和家族香火的民間智慧。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遵循類比、聯想以及承接古代一些信仰觀念的思維方式,將祈求子嗣的願望寄予到具體的物象和行為之中,以求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滿足。這類物象和行為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數種。

麒麟送子

為求得生育,民間一般祭祀的神靈是“送子張仙”、“送子觀音”,除此之外,能給人間祈求子嗣者帶來吉祥如意的還有“送子麒麟”。麒麟,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狀如鹿,牛尾,獨角,全身長鱗甲,是吉祥的象征。《禮記·禮運》裏說:“鱗鳳龜蛇,謂之四靈。”民間相信麒麟主司送子,不育婦女多拜之,掛其圖,起其名,祈求吉祥、多子。

民間視麒麟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在江南地區,每逢春節,人們便抬著用竹骨紙紮的麒麟,配上鑼鼓伴奏,依次到各家門前演唱,以示祝賀,俗叫“麒麟唱”。但麒麟的主要責任是送子。每年春節,民間有張貼《麒麟送子》的年畫和舉行“麒麟送子”的習俗。前者畫麵主題突出,描繪生動有趣。畫麵正中為一匹龍頭、獅尾、鹿身、細腿、馬足、全身披甲鱗的麒麟,背上馱著一個手抱蓮蓬的兒童,寓“連生貴子”之意。後麵跟隨送子的女子,穿戴華貴,溫柔可愛。背景則是祥雲繚繞,充滿著“天賜貴子”的喜慶吉祥氣氛。後者是在春節時,送紙紮麒麟(下巴上有許多胡須)上門演唱時,那些未生孩子的婦女或者才過門的小媳婦,往往被一些大嫂們連抱帶拽地把她們推到“麒麟”麵前拽胡子。據說是拽一根就能生一子,拽兩根就能生雙胎。在戲耍麒麟時,旁邊則有人唱著“早生貴子早得福”、“壽比南山不老鬆”等一類吉利話。唱完,每家都給錢致謝。

《中華全國風俗誌》下篇卷六載湖南長沙習俗,有以龍燈圍繞婦人為麒麟送子者:婦女圍龍可受胎,癡心求子亦奇哉。真龍不及紙龍好,能作麒麟送子來。

婦人多年不生育者,每於龍燈到家時,加送封儀,以龍身圍繞婦人一次,又將龍身縮短,土騎一小孩,在堂前行繞一周,謂之麒麟送子。

舊時浙江一帶,女子結婚一二年不孕,男家親朋於陰曆正月十六日晚,紮糊一嬰兒,用玻璃燈繪“麒麟送子”,敲鑼鼓、放鞭炮送至不孕婦女之床榻,由主人倒糖茶招待,喝過茶即刻將碗倒扣,認為這樣可生男孩。有趣的是北京“麒麟送子”剪紙,在半鱗半毛的麒麟背上,坐著一隻大肥豬,懷抱數隻豬娃娃,構思奇特,別具一格,神態令人捧腹,招人喜愛。陝西的泥偶“麒麟送子”已有長達三百多年的曆史,幾乎家家戶戶都會製作,每年三月十五日的周公廟會上,祈子者爭相購買,極受歡迎。除此之外,枕頭上繡花圖案、被麵上的印花圖案、床架的雕花板上也都可見“麒麟送子”。

每當農曆正月十五鬧元宵時,江西樟樹市黃土崗鎮肖家村的青年都要結伴為當年新婚夫婦預祝早生貴子,這一習俗謂之“麒麟送子”。送喜隊伍的前麵,有一青年男子手捧長方形木香盤,盤內立放著一兜綠油油的青菜(諧音“才”),菜旁邊立放著兩隻紙剪的麒麟和一盞長明燈。村裏的吹打班子敲鑼打鼓吹起嗩呐,霎時形成一長串熱鬧的人流。送喜順序,嚴格按照族譜輩分高低排列,即使年齡較大的晚婚者.隻要輩分低,也要讓輩分高的排在前麵。送喜隊伍每到一家,新婚夫婦即放鞭炮,沏熱茶,端出花生、糖片、豆子之類年貨,熱情招待;也有清留下喝酒的。

關於“麒麟送子”習俗產生的源流,民間有這樣一則傳說:古代有位畫師,老而無子。畫師偏愛畫麒麟,屋裏掛滿他所畫的各種稀奇古怪的麒麟。有天晚上,他突然看到一匹金光閃閃的麒麟,身上馱著一個小孩子,朝著他走來。畫師一高興,笑醒了,原來是場夢。第二年,他們老兩口便得一“老來子”,生下後,聰明絕頂,六歲就能賦詩作畫,人們稱這孩子為“麒麟童”。於是,“麒麟送子”這一習俗,就在民間廣泛傳開了。

上麵的傳說顯然是一種附會。其實,麒麟作為人們幻想、神化和美化了的“靈物”,主要是曆代統治者因心理和政治上的需要,並借此歌頌盛世,粉飾太平。曆史上的“西狩獲麟”故事,是個典型的例子。在《春秋》中記載:哀公十四年春天,在西部狩獵,捕獲麒麟。此事被孔子知曉,十分哀傷,他流淚悲歎周王室注定要衰亡。因為古代認為麒麟是給人們帶來吉祥的瑞獸,它被射死捕獲則被視為是凶兆,也是王室將亡的預兆。因此,孔子就中斷了他的《春秋》的寫作,後由其弟子續成。因此,後人稱《春秋》為《麒經》,也稱《麟史》。從這裏可以看出,那時對麒麟的信仰已經很深了。

至於麒麟何以能送子,則有其他原因。《論衡》雲:“麒麟,獸之聖也。”“獸”與“壽”諧音,因此,麒麟寓意福壽。而《禮記·鄉飲酒義》說:“產萬物者,聖也。”作為“聖獸”的麒麟既能“產萬物”,而“聖”又與“生”同音諧意,因而,人們也就視它為能送子。古時,嫁女多在春天。麒麟有孳茸報春的本領,給人們送來春天,帶來子孫的繁衍,這樣“麒麟送滋”就被人們深信不疑。由於“滋”、“孳”、“子”互通,在流傳的過程中,為使含意更為鮮明,就逐漸改稱“麒麟送子”了。

吃食求子

古語說“食色性也”,在很多情況下,食色是難以分開的。民間常常以食的行為來表達"陛”的內容,以為吃某一種東西,可以很快有孕。比如民間流傳吃瓜求子的習俗。近代民俗學者胡樸安在《中華全國風俗誌》中記載了安徽蕪湖一帶的一種求子行為:

丙辰清明,適逢陰曆三月初三日,蕪人謂之真清明,為百年罕遇。據故老相傳,乏子嗣者,備一南瓜,於真清明日,全瓜入鍋爛煮,於午時取出,陳諸案上,夫妻並肩坐,同時舉筷,盡量食之,必然得子。故是日市中南瓜價極昂,每個有賣至七八元者。按此風特蕪湖有之,長江流域各處,殆皆有此種傳說。

安徽歙縣、江謠吉安,每年中元節(七月十五日),富裕人家請僧人普度放焰口,僧人在高台上誦經度鬼畢,要將所陳列的濟孤食品如包子、水果之類向台下拋擲,人們爭相拾取。據說婦人搶到一隻包子,吃了來年就可得子。

這種堅信吃某種食物可以懷孕的觀念萌生甚古。在原始母係社會,人類自身的生產是在困惑及迷惘中進行的。原始初民不了解生殖的真相,全然不知生命乃男女交媾所致,便對生殖的真相作了錯誤的闡釋。人類進入文明時代,已不再相信飲食為生命產生的直接原因,但飲食兼有男女通合之功效的觀念積澱了下來,並演化成習俗曆代傳襲。在最能體現或暗示男女關係及生殖的民俗場合,往往伴有飲食活動。人們以吃所包含的古老寓意來表現內心強烈的祈子願望。

在晉代,潘尼《三日洛水作詩》有“羽觴乘波進,素卵隨流歸”的描寫,張協《禊賦》有“浮素卵以蔽水,灑玄醪於中河”的表述。素卵,即煮熟的白雞蛋。這種“浮素卵”的風俗與求子有關,導源於簡逖行浴吞玄鳥蛋生契的古老神話。素卵後來衍變成浮棗。南北朝詩人的筆下,時見描述“浮棗”的詩句,若“浮絳棗於泱池”(蕭子範),“參差絳棗浮”(庾肩吾),“浮棗漾清漪”(江總)等等。至宋代又盛行春季婦人在水盆中爭食棗子,以求生男的祈子習俗,宋代吳自牧在《夢粱錄》中多有載錄。除棗子外,也有食桃的。廣西環江縣下南懷對麵馬山峰之間,有一塊類似婦女形象的石子,懷抱一子,當地毛南族認為她是“聖母”,定期祭祀。聖母腹部有一洞,長一棵桃樹,每年都結不少桃子。夏天,附近婦女都攜帶紅雞蛋、粽子,拜祭聖母,吃桃求育。廣州有的地方食生菜以求孕。《清稗類鈔》雲:“廣州元夕婦女偷摘人家蔬菜,謂可宜男。又婦女艱嗣續者,往往於夜中竊人家萵苣食之,雲能生子,蓋粵人呼萵苣為生菜。”以菜象征子女,生則孕育之意。

在中原,食卵宜子的習俗迄今不絕。若誰家生了男孩,不孕婦女就會踏破門檻,爭吃誰家的紅皮雞蛋;在南方還要特意坐在馬桶上吃。完後同產婦更換褲帶,因褲帶又稱“帶子”,要褲帶是借諧音討生子之意圖。廣東富陽漢族姑娘出嫁時,娘家要送姑娘12個雞蛋,新娘拜祖之後,由司儀將雞蛋從她的褲腰處放入,從褲腳滾出來。

朝鮮族的婚俗,新婚之夜新郎住在女家。次日女家請新婚夫妻吃飯,碗內要埋兩個雞蛋,新郎先吃一個,待客人散去,新娘再吃另一個雞蛋。該族認為蛋能孵雞,人吃了能生育兒女。貴州台江苗族在祭祖儀式中,有一種抬巢巫術,其中以雞蛋象征孕育。這類風俗源遠流長,與遠古吞卵祈子的風俗一脈相承。現代社會,文明的幃幔部分地遮掩了人們要求繁衍種嗣的遠古內涵,如結婚吃喜糖、新娘新郎喝交杯酒之類,隻成了喜慶的附加禮儀。

竊瓜、送瓜

在蘇南一帶流傳著孟薑女出世的故事,說的是一個姓孟的人家種下了一顆南瓜籽,瓜秧長大後,它的藤蔓從孟姓人家的屋頂爬到了鄰居薑姓人家的屋上。這棵南瓜藤上不多不少隻結了一隻南瓜,結在薑姓人家的屋上。南瓜摘下後,兩家爭要這隻南瓜,孟姓說:“這棵南瓜是我們孟家種的,該歸我們。”薑姓則說:“這瓜長在我家屋上,該歸我們薑家。”兩家爭執不下,隻好同意剖瓜平分,各取其半。誰知刀還沒下,瓜中傳出了嬰兒的哭聲,兩家覺得奇怪,便小心翼翼地剖開南瓜,發現瓜中有一個細皮白肉、美麗可愛的小女孩。孟家和薑家都是沒有子女的人家,於是他們又爭著收養這個孩子,兩家互不相讓。孩子可不能各分一半呀。於是他們想出一個好辦法——讓這個孩子為兩家所共有,因此給她取名叫“孟薑女”。

這則故事雖是對“孟薑女”名稱的附會之說,但瓜果中生人、藏人的描寫卻有著悠遠的神話信仰基礎。傳說,華夏民族的先祖伏羲和女媧就曾藏在一個大葫蘆裏逃避了大洪水,成為繁衍後代的始祖。

在江蘇六合一帶,中秋夜晚,鄉村婦女也有私取園瓜的,謂之“摸秋”,以兆生子。龜茲風俗,女伴秋夜出遊,各於瓜田摘瓜歸,為宜兆男,名日“摸秋”。這是又以瓜為男子性器的象征,以為一經接觸,即可懷孕生子了。

《中華全國風俗誌》載:

貴州中秋節有一種特別之風俗,為各省所無者,即偷瓜送子是也,偷瓜於晚上行之,偷之時故意使被偷之人知道,以惹其怒罵,而且罵得愈厲害愈妙。將瓜偷來之後,穿上衣服繪上眉目,裝成小兒形狀,用竹輿抬送,有鑼鼓隨之,送至無子人家,受瓜之人須請送瓜之人食一頓月餅,然後將瓜放在床上,伴睡一夜,次日清晨將瓜煮而食之,以謂自此可懷孕也。

這種求子方式是模仿巫術與交感巫術的奇妙結合:瓜形似女陰而多籽;偷來之後又衣之以衣,繪以眉目,是仿小兒形狀;口中念詞,是企圖借助語言的魔力;伴睡、煮食,以為可得瓜之神力,從而就能懷孕。

湖南邵陽流行的“送子”活動屬類似的風俗。“送子”的時間,一般也在中秋之夜,趁主人在禾場上賞月的時候,他們要好的鄰居就秘密地進行“送子”活動。參加活動一定要是有兒有女的人。他們先從村裏最惡的一戶人家的瓜園裏,偷來一個大冬瓜。然後用毛筆在冬瓜上畫上娃娃的麵目,再用一節五寸長的小竹管,

竊瓜、送瓜

在蘇南一帶流傳著孟薑女出世的故事,說的是一個姓孟的人家種下了一顆南瓜籽,瓜秧長大後,它的藤蔓從孟姓人家的屋頂爬到了鄰居薑姓人家的屋上。這棵南瓜藤上不多不少隻結了一隻南瓜,結在薑姓人家的屋上。南瓜摘下後,兩家爭要這隻南瓜,孟姓說:“這棵南瓜是我們孟家種的,該歸我們。”薑姓則說:“這瓜長在我家屋上,該歸我們薑家。”兩家爭執不下,隻好同意剖瓜平分,各取其半。誰知刀還沒下,瓜中傳出了嬰兒的哭聲,兩家覺得奇怪,便小心翼翼地剖開南瓜,發現瓜中有一個細皮白肉、美麗可愛的小女孩。孟家和薑家都是沒有子女的人家,於是他們又爭著收養這個孩子,兩家互不相讓。孩子可不能各分一半呀。於是他們想出一個好辦法——讓這個孩子為兩家所共有,因此給她取名叫“孟薑女”。

這則故事雖是對“孟薑女”名稱的附會之說,但瓜果中生人、藏人的描寫卻有著悠遠的神話信仰基礎。傳說,華夏民族的先祖伏羲和女媧就曾藏在一個大葫蘆裏逃避了大洪水,成為繁衍後代的始祖。

在江蘇六合一帶,中秋夜晚,鄉村婦女也有私取園瓜的,謂之“摸秋”,以兆生子。龜茲風俗,女伴秋夜出遊,各於瓜田摘瓜歸,為宜兆男,名日“摸秋”。這是又以瓜為男子性器的象征,以為一經接融,即可懷孕生子了。

《中華全國風俗誌》載:貴州中秋節有一種特別之風俗,為各省所無者,即偷瓜送子是也,偷瓜於晚上行之,偷之時故意使被偷之人知道,以惹其怒罵,而且罵得愈厲害愈妙。將瓜偷來之後,穿上衣服繪上眉目,裝成小兒形狀,用竹輿抬送,有鑼鼓隨之,送至無子人家,受瓜之人須請送瓜之人食一頓月餅,然後將瓜放在床上,伴睡一夜,次日清晨將瓜煮而食之,以謂自此可懷孕也。

這種求子方式是模仿巫術與交感巫術的奇妙結合:瓜形似女陰而多籽;偷來之後又衣之以衣,繪以眉目,是仿小兒形狀;口中念詞,是企圖借助語言的魔力;伴睡、煮食,以為可得瓜之神力,從而就能懷孕。

湖南邵陽流行的“送子”活動屬類似的風俗。“送子”的時間,一般也在中秋之夜,趁主人在禾場上賞月的時候,他們要好的鄰居就秘密地進行“送子”活動。參加活動一定要是有兒有女的人。他們先從村裏最惡的一戶人家的瓜園裏,偷來一個大冬瓜。然後用毛筆在冬瓜上畫上娃娃的麵目,再用一節五寸長的小竹管,插入冬瓜的腹內,外麵露上一寸長,順著竹管往冬瓜腹內灌水,直到灌滿為止,再悄悄地潛入被送子的主人房中,將“冬瓜娃娃”藏人被窩之中,待到深夜主人賞完月進房睡覺時,“冬瓜娃娃”一個翻身,水便順著竹管流了出來,就像小孩尿袋一樣。主人知道是惡作劇,但心裏卻是高興的,他們十分感謝鄰居的關心和愛護。當然,丟了冬瓜的主人,次日清晨就會出來罵園。據說,罵的越凶,將來生的娃娃越健旺。所以得“娃娃”的人家聽到那些叫罵聲,覺得並不難過,而是非常高興。被“送子”的主人,第二年如果真的生了兒女,便要兒女拜那些“送子”的人為“幹爹”、“幹媽”,邵陽人稱為“親爺”、“親娘”。這一風俗據說已傳了好幾百年。

湘西花垣苗族於中秋之夜有自古流傳的求子風俗。這天白日,先由人暗尋一個肥大的粉冬瓜。晚間將冬瓜偷來,刷去白灰,先在冬瓜的下端摳出小眼,灌入潲水,用紅辣椒塞住小眼,由送子娘娘抱在懷裏,後麵跟著青年男女,將冬瓜送至新婚夫妻或者不育夫妻的家裏。恭喜道賀以後,便將冬瓜塞進主人的懷裏,抽掉紅辣椒,汙臭的潲水便撒在女主人身上。接著便有人學著嬰兒嗚嗚哇哇的哭鬧聲,惹得滿堂大笑不止。女主人笑眯眯收下瓜兒以後,馬上端出瓜果糖、月餅招待客人,酬謝客人殷切送子的美意。

“瓜”並非非“竊”不可,也有成群結隊送上門來的。清末的《吳友如畫寶》中有一幅“送瓜祝子”圖,其附文記錄了當時漢口的送瓜風俗:

漢口每值中秋月夜,凡娶新婦之家數年不孕者,各親友相約集資作送瓜之舉,取瓜瓞綿綿之意也。如縉紳之家,前導用街牌、執事;如中戶人家,僅用雜錦、鑼鼓,間以細樂。其中扮有“麒麟送子”,手捧南瓜,其次有太保轎,有豆蓬、瓜架、亮傘,殿以醜、旦兩人。醜挑馬子,旦挈虎子,插科打諢,次第偕行。

這段文字較詳細地載錄了送瓜的儀仗,反映了清末送瓜祝子之風的荒誕。

在民間剪紙的傳統圖案中,也有“送瓜祝子”的構圖,往往表現一個小孩拖著一個南瓜,瓜上棲息著一隻喜鵲,而孩子衣褲的裝飾紋為梅花圖。這種“喜上眉梢”與瓜、兒同圖的構想,隱含著“得子有喜”的暗示。

竊瓜或送瓜,為的是讓祈子之人食瓜,而竊食之物並不隻限於瓜。廣州元夕,有采青求子的風俗。婦女偷摘人家蔬菜,謂可宜男,名日采青。《清稗類鈔》有記:“廣大元夕婦女偷摘人家蔬菜,謂可宜男。又婦女艱嗣續者往往於夜中竊人家萵苣食之,雲能生子,蓋粵人呼萵苣為生菜也。”花縣曾曉山有詩雲:“籬頭雨歇濕遊塵,弱柳徘桃解媚人。最愛蔬中冬芥籽,年年生子及青春。”瓊山元宵,也有“偷青”的風俗。《瓊山縣誌》載,“元宵,府城婦女盡到總鎮衙前折取榕葉,謂之偷青;或燃香城門祝之,以祈有子。孩兒則摩總鎮衙前兩旁石獅,以祈平安。”芥菜葉大多皺紋,因形似女陰而被當作求子的寵物。樹葉生人,古有傳說。前文提到,滿族認為人類起源於柳葉,崇拜柳葉為祖先,至今在祭祖時還保持有祭柳的儀式。雲南崩龍族、德昂族,都有樹葉變人的神話傳說。瓊山婦女偷青折葉,想必也是因為榕葉形似女陰,而榕樹本身又有驚人的生育力的緣故。送燈、搶燈“燈”與“丁”諧音,送燈也就意味著送丁。“添丁進口”是人們所冀求的。《中華全國風俗誌》中“淮安風俗誌”記載:

舊曆元宵節後,二月二日以前,此十數日間有所謂送子者焉,此事亦係出於親友之所為,蓋凡年老無子及成婚多年而無所育者,親友知其盼子心切,鹹樂送之,然所送者非人,乃一紙糊之小紅燈耳;間有用磚代者,此磚須取自東門外之麒麟橋堍,否則無效,蓋取麒麟送子意也。其手續由送者先擇一吉日,備柬通知受者之家,臨時約集十餘人,鑼鼓喧騰,樂聲大作,持燈或磚送往,受者則遠迓於門外,以所送之燈或磚懸於望子者之床中,並以酒筵款待送者,聊答盛意。如得子,尤須謝以重酬,在送者亦受之無愧,一若非吾一送,則此子亦不能得也。亦可哂矣。

由此記載說明“送燈”乃由親友替無子的夫婦送至,送燈的日子大半是在元宵節,還要樂隊同行。

在蘇北裏下河地區,送“燈”在正月十三上燈時節。所謂送燈,實際不是燈,往往是些用紅紙裹好的襯子(存子的諧音,是箍桶匠用來上箍的工具)、缽子、漁網等物。這些都是由全福之人(家中子孫齊全的長者)事前到箍桶匠等人家“偷”來的。

送燈時,襯子或缽子等用紅紙包好,置托盤內,由全福之人捧上前引,眾鄉親隨後,敲鑼打鼓來到被送的人家,將托盤供於正堂老爺櫃上。這時紅燭高照,炮仗鼓樂齊鳴,小夫妻雙雙行過禮,再由全福之人將燈放置媳婦床上。

有趣的是送“燈”儀式結束後,主人端上湯圓酬謝,每碗4隻,每人碗旁隻放一根筷子,其餘的筷子放在桌子中央。吃者要想獲得另一根筷子,須說兩句喜慶的話。這喜話還得以筷子為題,是對今後出生孩子的祝願之辭。一人說完,同桌人齊聲喊“好”,方能拿第二根筷子吃湯圓。這種爭說喜話猶如即興命題賽詩會。一般會說:“一根筷子長又圓,養個兒郎會種田”;“一根筷子一頭方,養個兒郎開油坊”之類。時代不同,時勢有異,喜話也隨之變化。如解放戰爭時期,有人會說:“一根筷子長又輕,養幾參加新四軍(或八路軍)”。解放初土改時,有的會說:“一根筷子圓又細,養個兒郎分田地”;“一根筷子命不苦,養個兒郎鬥地主”等等。

同桌人說的喜話不允許重複。碰上木訥不善辭令的人或小孩說錯了話,或戲謔逗樂者故意說反話時,主家的長輩就出來帶舵。如抗日戰爭時期,有人故意說:“一根筷子長又長,養個兒郎當保長。”主人立即說:“這個保長真稀罕,身在曹營心在漢。”說得滿屋人齊聲叫好。

倘送“燈”後主家真的添了丁,自然得“還燈”。還法是當時收的是缽子,就要買一套大小五隻缽子;如當時收的是襯子,就得買一套箍桶工具送到當時被“偷”去的人家,以表謝意。由送“燈”而生的孩子乳名往往取什麼“存子”、“網子”、“燈缽子”之類。

送燈習俗流行頗廣,除江蘇不少地方都興送各種“燈”之外,在廣東各地更是花樣翻新,有請燈、開燈、慶燈、遊燈等等名堂。

此俗也流行於福建、台灣地區。明代謝肇《五雜俎·上元》:“閩方言以燈為丁,每添設一燈,則俗謂之‘添丁’。”凡是生男孩兒的人家,必須買一對新燈,懸掛在正堂梁上表示慶賀。凡已婚尚未生育的婦女,春節期間回娘家過年,必須在元宵節前歸寧,並參加“添燈”活動以兆生子。娘家要在元宵節前幾天,給年內出嫁的女兒送“觀音送子”或“天賜麟兒”等燈,或送繡花燈、蓮燈各一對,以求早日“添丁”。

廣州燈夕,士女多向東行祈子,以百寶燈供神。夜則祈燈取采頭,凡三籌皆勝者,為神許,則持燈而返。逾歲酬燈生子者,盛為酒饌慶社廟,謂之“燈頭”,群稱其祖父日“燈公”。或謂:元宵節向廟裏請燈,告訴司祝喜歡哪一盞,用紅柬寫上“某宅敬請”字樣,故謂“請燈”;元宵後三天,司祝便派人把人們所敬請的燈挨家挨戶送去,謂之“送燈”。因“燈”與“丁”諧音,俗信如此即可添丁。

在廣東海豐等地,每年正月十五舉行拾燈活動。《廣東新語》雲:“海豐之俗,元夕於江於放水燈,竟拾之。得白者喜為男兆,得紅者喜為女兆。”是以所拾燈之顏色作為生男生女的征兆,其根據是因為女孩多紅妝愛紅妝,還是因為女孩美麗如花紅,還是因為成熟女子經血的紅色,則不可得知。在正月十三那天,海豐的神廟裏,或宗祠裏,都掛起許多燈,打鑼敲鼓,非常熱鬧,這叫“開燈”。普通人家也要準備很多茶菜,邀請親戚鄰居一同來吃喝,這叫“慶燈”,又叫“喝燈茶”。尤其是頭年生了男孩的人家,元宵一定要具備牲醴,祀神祭祖,設宴歡敘,這叫“燈酒”,晚上燈燭輝煌,鑼鼓喧天,一直鬧到深夜。也有一族族眾聯合舉行,就用公產來辦“燈酒”,地點集中在祠堂裏來舉行了。不論是哪一種燈,皆是象征性的,希望一一添丁。

廣東翁源之俗,在“慶燈”之前,先來“開大正”。婦人要在新年回娘家的,要在開大正以前,回夫家過元宵,參加“慶燈”又叫“慶丁”。大家一定要先準備了豬肉、豆腐和蓮子,給她吃得飽飽的,同時準備了花燈,是用竹片做骨子,彩色紙張糊製,綴有宮殿、人物。燈的正中,置一盞油燈。又用紅繩把花燈吊在宗祠大廳的梁上,吊的時候,一定要敲起鑼鼓,放著鞭炮,這叫“鬧燈”。說燈愈鬧,則丁愈旺。

以往潮州元宵晚上則有遊燈。眾人打鼓敲鑼,拾著神像出遊,每人手提一燈,跟著神像一路遊行到各姓的宗祠裏,然後大放焰火。待遊完轉回神廟,再各姓人家用三牲果餅酬謝神明。潮州有兩句俗諺:“有遊燈,家裏生千丁;無遊燈,家裏要絕種。”由此可見,遊燈與添丁的幹係在民眾看來是何等的相關。

拴娃娃與泥泥狗

拴娃娃本是北方的習尚,最早的記錄見於紀文達公的《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