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時,在西歐各地盛行莊園經濟,莊園是這個時期西歐農業生產中最主要的組織形式。國王、教會和大封建主都建立莊園。教會的主教、議事司鐸、修道院長根據其不同的教職都擁有采邑或征收年貢的土地。修道院在它所在的地區通常也有一個莊園作為領地。莊園的生產者主要是農奴,此外還有自由佃戶、雇工和奴仆等。農奴不僅要無償為領主耕種自營地,這實際是一種勞役地租,還要交納各種捐稅,如人頭稅、結婚稅、死手稅(即財產繼承稅)等,還要向教會交納什一稅。所以他們的負擔十分沉重,可以說收獲物的三分之一都交納了各種賦稅。
這裏我們不論俗世的各種賦稅,隻說什一稅。教會不僅憑借世俗權力征收各種俗世的稅賦,而且憑借宗教權力征收什一稅。這就使教會聚斂起大量財富。教會的收入可以分為屬世與屬靈收入兩部分,前者是教皇擔當世俗封建宗主而獲得的收入,後者是教皇充當基督教世界首腦而獲得的收入。在屬靈收入中,除過什一稅以外,還包括協助金、授職費、年金、褫奪收入、文秘費、贖罪券等等。
在中世紀早期,盡管財源廣進,教皇們仍開始入不敷出。一位德國曆史學家描述道:在14世紀,教皇們大部分住在法國的阿維尼翁的行宮中。那裏有一座監獄、一個武器庫、一個屠宰室。他們為自己修建宏偉的宮殿,在宮殿裏上演種種娛樂節目,縱情聲色犬馬。主教們戴著昂貴的戒指,騎著最好的馬匹,身後跟著數列穿著華麗的傭人。這種驕奢的生活方式,是與基督教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馳的。根據教義,私有財產是被偷來的財產,因為除非以他人做犧牲為代價,一個人不可能擁有更多財產。真正的信徒不在乎這個世界的種種狀況——“足夠維持生計”就是目標。農民的勞作會在另一個世界體現出價值。除一個人的基本需要之外,根據道德公義,多餘的財富都屬於上帝。《新約》中說:“無人可以事二主,他既不可恨此而愛彼,亦不可厚此而薄彼。你無法既效忠上帝又效忠於財神。”到了15世紀,教會好像忘記了《聖經》的教導,它不但成了歐洲財富的保管者,而且成了占有財富的最大優勝者。
當然,教會也不可能將收入全部用於教皇和主教們的個人消費,他們也將聚斂到的一些資金送給有需要的人,以此贏得大眾的擁護。修道院分發食物給窮人,為旅行者提供住所;它的醫院關愛病人和窮人。僧侶們抄寫和保存手稿,使希臘文和拉丁文保持活力,而且羅馬教廷使藝術、建築、音樂得以重生。最重要的是,教會為西方提供了一套價值準則和法律體係,它跨越所有政治的、民族的疆界,其影響一直被於當代。
但是,正如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一樣,絕對的思想控製也使社會的活力被窒息,更勿論其由於和國家爭奪同一批子民的賦稅,而使其精神和道德權威逐漸坍塌。
從16世紀開始,先是德國人馬丁·路德率先反對教會向信眾兜售的贖罪券,提出了“信仰耶穌即可得救”的原則,掀起宗教改革的序幕,得到廣泛的支持,並引發了由閔采爾領導的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沉重地打擊了天主教會的勢力。以後法國人加爾文也在瑞士進行宗教改革,提出新的神學觀點,否定羅馬教皇的權威。以後,英國國王為加強王權,自上而下推行宗教改革,三十年代,英王成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首腦,不再從屬羅馬教皇。但天主教的教義、製度和儀式不變。
宗教改革打擊了西歐的封建勢力,天主教會的大量土地和財產被沒收。它摧毀了天主教會的精神獨裁,宗教自由逐漸盛行。相反,各個民族國家卻擺脫了教會的束縛,在獨立、統一、強盛之路上大踏步前進了。與此同時,教會征收的什一稅也逐漸失去了它的強製性,變為信徒的自願捐獻。教會的財政開始轉向依靠屬世收入。
任何一種收入,隻有符合強製性的特點,才有可能被稱之為稅,否則它或者是一種費,或者是一種由於壟斷而向交易者所收取的超過平均交易價格的利潤。
什一稅之所以被稱為稅,是因為借助於教會與世俗統治勢力結合的權力而向信徒強製征收,因而被稱之為稅。類似的什一稅,在中世紀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帝國統治歐洲、亞洲、非洲部分地區時期,也曾憑借其政教合一的政權向信徒征收過。
當今世界,基督教及其分支天主教、東正教、英國國教等已不再向信眾征收什一稅了。但根據教義,信眾仍然有義務向教會自願捐獻,這或可視為奉獻,也或可視為慈善捐款。
參考文獻
〔美〕辛西亞·克羅森:《為了上帝的光彩而花錢》,中信出版社
龍秀清:《中古教廷財政收入動態考察》,《曆史研究》2001年
周乃方:《聖經與什一稅》,中國稅務教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