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以人為本,富民優先(2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黨和政府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作為國家建設的總路線。但毋庸諱言,這一路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曾經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偏離,具體表現在人與國家(集體)的關係上,將國家擺在了第一位,在國強與民富的關係上,將國強擺在了第一位。那時的報刊宣傳上,充滿了“大河有水小河滿”、“狠鬥私字一閃念”、“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等等“大公無私”的道德號召和近乎偏執、邏輯混亂卻不容置辯的文章和口號。這種偏離的後果是什麼無須多言,“文化大革命”的幻滅和對國家人民物質精神生活造成的可怕後果就是不爭的例證。

改革開放和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是對“文化大革命”的撥亂反正,還是對曾經錯亂的我們對建設和發展根本目的認識的撥亂反正。2000年,黨和政府在製定“十五”計劃時,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的理念,這一理念既是對先哲以人為本理念的認同與繼承,同時也是對曾經的以物為本、以國為本理念的糾正。伴隨著這一理念,不論是宏觀,從黨和國家的路線、法律乃至發展規範到管理方法,還是微觀,從工具、住宅、交通、教育等等的設計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但在“以人為本”的路徑選擇上,仍然存在著傳統觀念的慣性,比如江蘇省就曾經發生過在以人為本的綱領下是“強省富民”還是“富民強省”的爭論。最終結果是把富民放在了優先的位置上。

我認為,這一爭論結果的深遠意義不可低估。看似發展順序的改變,實質是對自然規律、人的本性的承認,也是對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回歸。以人為本,也就是以人為所有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而富民優先,則進一步排斥了圍繞這個目標的所謂階段論或辯證論,紮紮實實將其坐牢在了第一的位置。

富民為先將政府的施政綱領同百姓的生活目標緊密、和諧、完美地結合起來,而不用再像以往那樣費盡心思解釋“暫時犧牲與長遠利益”的關係,或“全局與局部”的關係,能讓百姓明確認識到,政府的所作所為都是為我們的富裕、美好生活著力的,因而他們就不會有什麼猶豫,同心同德地支持政府的工作,將兩股繩擰成一股繩,合力拉車,奔向可以感覺可以證明的明天。

作為稅務中人,我曾在幾年前對針對“以人為本”理念的提出對稅收的影響發過議論,今天麵對“富民優先”的理念,我也有一些感想要說。盡管“富民優先”隻是江蘇一省的發展理念,但因為它順應人和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因此必然會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也必然會逐漸成為執政者的理念。任何國家的稅收都是社會的稅收,以故我們應該在正在進行的稅製改革設計中,按照“富民優先”的理念對稅製、征管方法進行重新的審視,把富民優先的理念滲透其中,努力使納稅人感到稅收的征收與使用與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必然會進一步改進自己的生活質量,從而提高稅收遵從度,使征納關係由矛盾轉化為長久的和諧。倘能如此,中國的稅收環境必將會出現千年未見之根本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