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全民退稅:概念的模糊與其積極意義(2 / 2)

筆者認為,全民退稅,茲事體大,而且以其目的論,無論分享改革成果,還是應對CPI高企,退稅都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但刑普委員關注國計民生的昭昭之心卻冰雪可鑒。更重要的是提案可以啟發我們多方麵的思考。

其一,作為CPI高企的補貼,其實國家早已通過各級政府的各種專項補貼在做,例如增加對城鎮低收入人員的補貼,增加對種糧、養殖農民的補助,增加對使用柴油的農用車的補助以及對航空、公交企業的燃油補貼等等。

其二,除此之外,還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對後發地區、對“三農”進行固定和專項補貼;通過擴充社會保障基金以保障失業和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和逐步提高工資補助;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還通過對農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以在2010年前建立覆蓋全國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網,等等。

其三,國家還通過直接的出口退稅對出口產品予以支持,通過各種稅收減免促進中西部開發,促進國有企業轉型,促進節能減排、治理環境、高新技術研發。從今年3月起,又再次提高了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等。

上述所有轉移支付和財政補貼以及稅收、財政優惠政策,無一不是來自稅收,因此可以說退稅一直在進行,假如宏觀地看,政府所有的用稅行為,隻要沒有用在公共事務以外,那麼也可以說是一種退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隻不過沒有提明叫響,沒有實施將錢分到每一個人的全民退稅而已。

我之所以說,刑普委員的提案有其積極意義,有兩層意思,一是無論是讓人民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也好,還是應對近來CPI高企的通脹也好,還是優化資源配置也好,退稅,準確地說應為用稅即財政再分配,都是政府的一項基本工作。需要強調的是,退稅一直在實施,現在要做的是應該將其透明化,以便人民監督並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但不加區分撒“胡椒麵”式的全民退稅在現實國情下並不可行,因為全民中既有窮人,也有富人,還有中產階層;按照“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對中產階層以上的人來說,增加1000元隻是“錦上添花”,而對窮人來說則是“雪中送炭”。我們應該把有限的錢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三是作為一個稅務工作者,我認為有必要把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補貼與退稅的本質相同的關係講清楚,這樣有助於提高全民納稅意識和財政民主意識。用稅的透明化,還有助於納稅人明確稅收與自己利益的關係,從而增強政治參與意識。通過健全財政民主,保證稅收用與最需要的公共事務,不斷增進全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