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自圓其說(1 / 1)

《脫口而出》是我寫的一本書,用一位鄙夷者的話說,乃是那種“極薄的小冊子”。

這本書是在一種沒想到出版的狀態下寫出的,因而較開闊也較自由。內容涉及哲學宗教、男女關係、新潮舊俗、權謀數術、日常感念,想到什麼便率爾錄下。錄下幹什麼?當時也沒想過。在文體上求其短,我這人懶,不適作長事。寫作時常常寫到前邊,便忘記後邊該寫什麼了。在印書之前,我這種三五行字的玩意兒有點像格言,譬如“孔雀美麗在羽毛,女人美麗在……”什麼之類。我對格言素來敬而遠之,於是在封麵上印上一段話:“格言是莊重而無懈可擊的,我的文字有一得之見也有自相矛盾,令人慶幸的它們都不是格言。”

一位朋友說我寫東西,精彩處在於“政治與性”。我不知他說的精彩是什麼含義。我平時見不到政治,即使想和它親密一番,也擺脫不了想革命卻“革過了”的阿Q式的處境。隻好手捏著那塊砸尼姑庵大門的磚頭發怔,如陸放翁詩“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四顧心茫然。”至於性,對我也沒有超出別人的精彩。一夫一妻製,大家彼此都差不多吧。

書出之後,一位熟人告訴我,勿將此書送諸官員,因為“恐不見愛於縣團級以上領導”。我不習慣於送書給官員,或日什麼東西也不曾送給過官員,除非是朋友或老鄉。人家官員是“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但我還是搞不懂一本“極薄的小冊子”會對領導有什麼不妥。

一次,有人告訴我太原街書店來了此書,我趕去買了十本,自然還是送人。當時櫃台前沒顧客,我擁書徘徊,想開口問銷售情況。這已引起女售貨員的警惕,免不了對我上下打量。我終於沒敢開口,忽然想到一個人買十本同樣的書,在售貨員看來也許是一種愚蠢。而在書的勒口上,由丁聰先生為我畫的那幅漫畫,傻了吧嘰地咧嘴笑,的確不像什麼精明漢子。

我有一悟,書出版之後就如同雞生出的蛋被送到市場,屬於社會了。因而好壞優劣,自有評說。於是我感到一陣輕鬆,這一切都和我沒關係了。因而也用不著求人寫書評造聲勢。

關於書名,我在序言中說:“脫口而出是不動腦子的表現,但也較少謊言。在‘訥於言而敏於行’的社會,口吃常常是一種政治智慧。”脫口而出,就表明這本書不是學問,也不是創作,隻是隨便說說而已。

近日,有人告訴我台灣亦有人寫了一本《脫口而出》,並將1993年第1期《讀者文摘》遞來,此刊在較顯著的位置登有署名杏林子的《脫口而出》,文字卻是我寫的。杏林子是台島的殘疾女作家,原名劉俠,其文淡?白溫情,脫口而出。《讀者文摘》也許弄錯了,但錯得無理,因為我曾給發稿編輯李一郎寄過書。本想寫信告之,請予更正。但我的閱讀經驗不喜在刊物中見到更正什麼的文字,於是寫信的興致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