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坐下來跟陳旭華聊了一會天,得知陳旭華現在被“老板”帶著全國到處跑,平時也很少住宿舍。楊烈告訴陳旭華,他在申城有住處,所以這間宿舍基本上不會來住,如果陳旭華偶爾帶女朋友來“交流感情”,保證不會被意外的開門聲壞了興致。
過了一會,有人在門外喊陳旭華出去吃飯。陳旭華邀請楊烈一起,楊烈說自己已經吃過午飯,陳旭華就自己走了。楊烈收拾完自己的床鋪和書桌衣櫥,將宿舍衛生清掃幹淨,然後離開財大,回了賓館。
讓楊烈感到意外的是,吳曉燕居然還沒有回來。這也太能逛了吧?
楊烈趁著空閑,撥通了王虎的手機。
“虎子,我有件事情需要你幫忙。”
“啥事,說吧!”
“我想去一趟港島,時間大概一個月,你幫我把進出所需的證件和手續辦一下。”
“咦,你不是在財大讀研麼?這才開學,你就要去港島!直覺告訴我,你肯定不是去旅遊度假的。說,你又想去搞什麼幺蛾子!”
“什麼叫幺蛾子!我特麼一個新時代的‘四有’好青年,從來都是把黨的教育記心間,把人民的利益擺在前,什麼時候幹過有違身份的事情?”
“嘿嘿,任你三花六變,口吐蓮花,反正你如果不說實話,我就不幫忙!看你還能來首都咬我不成?”
“好兄弟,真是急事!錯過這個月,就沒搞頭了!”
“讓你有的搞,我就是在給自己找麻煩!你不說實話,我就不幫忙!”
“多年的兄弟感情,今天結束了!我去找別人幫忙去,我還就不信了,拿上錢辦不了事!”
“靠、靠!有錢你不給我用,還送別人,有你這樣做兄弟的嗎?”
兩人在電話裏麵扯了一會皮,楊烈最終還是沒有告訴王虎他去港島做什麼,但承諾時機成熟的時候,一定告訴王虎內情。王虎讓楊烈等幾天,保證幫他把一切手續弄好,但他提醒楊烈,去了港島別惹事,那邊的情況比較亂,遠沒有電視新聞裏看上去那樣歌舞升平。
直到天黑的時候,吳曉燕才提著大包小包回來,楊烈接住一看,全是給他買的東西。其中有衣服、皮鞋、手包、錢包、皮帶、手表、打火機、名片夾,甚至還有內褲和襪子。
昨天晚上,楊烈把自己在申城辦的工行卡給了吳曉燕,裏麵大概有兩百來萬。楊烈讓吳曉燕自己去挑房子,隻要覺得合適,直接買,不用問他。
楊烈不是出手豪闊的大少爺,他把這張銀行卡拿給吳曉燕,是因為他相信吳曉燕的頭腦和智商。從賣野豬那件事情上,楊烈就看出來吳曉燕有經商的頭腦,而且還是能做大生意的那種,因為吳曉燕善於利用各種人脈資源,對於商業信息的掌握也很及時。
楊烈相信,讓吳曉燕去買的房子,肯定會比他的眼光好。
吳曉燕卻沒有急著買房子,反倒是給楊烈買回來這一大堆的東西,充分證明陷入熱戀的女人,果然是無法用常理來測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