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 石頭查案(二)
王石頭回到辦公室,感到身心輕鬆。整個案子,他心裏已是明明白白了,他可以輕輕鬆鬆地結案了。再一琢磨,王石頭總感到事情有些不對頭,這可是省委方常委親自交辦,經湖興地、縣委、革委會討論審處的案子怎麼會這樣簡單?猛然,王石頭想到陳紹泉的指示——“林木森的問題必須嚴肅地審查。怎麼查,自己定,不需要請示誰。不管事情,要重證據。辦好了,直接交‘地區工作組’,我們隻看你的證據,不看你的結論。”
王石頭感悟到陳紹泉的話裏有話。關上辦公室的門,靠在沙發上,王石頭認認真真地想了一陣,想通了一個“關鍵”所在。
以林木森眼下的處境與調查情況的落實,是“雷聲轟轟,陽光燦爛”。林木森是作“特殊典型”培養的,他的“家庭問題”組織部門有備案,隻要沒有什麼自身錯誤,這個“蓋子”沒人去揭。“典型”要重點培養,“特殊典型”更要重點培養,這種“典型”很稀少,成功是某些人的“政治成果”,失敗則會牽涉許多人。其實林木森的“政治問題”除了省委方常委,其他的人心裏都有數;馬天民最忌諱“經濟問題”,容易衝動,頂多隻是一時激動,恨鐵不成鋼。而“經濟問題”的來源牽涉沈愛英,陳紹泉不可能不清楚,隻要作個解釋就清楚了。整件事,隻要叫林木森來談個話,讓他解釋清楚,批評幾句,領導們再開誠布公提幾點要求、談幾條希望就解決了。為什麼要弄得這樣?誰也不肯去作這個“解釋人”。而無限“上綱上線”,弄得煞有介事,人心惶惶。
首先,這就是“官場”,隻有工作合作,沒有合作工作。相互之間高度警惕,說話迂回漸進,工作開展也就“真作假時假也真”。
還有一條是,有人故意把事態擴大,有意思地製造緊張,不讓有人出麵來作這個“解釋人”,或者是暫時不讓人出來作這個“解釋人”。而林木森正處風光時,他的“一幅畫偵破凶殺案”正被人津津樂道,突然地一個一百八十度,從天跌到地,從三十三層天跌到十八層地獄。驚詫之際,人們是不想說、不會說、也不敢說,隻會猜忌,時間一長,猜忌變成私下議論時,真相浮現,林木森是吃了一場“冤枉”。此時,當初不想說、不會說、也不敢說的人自然會同情、會議論,私下談論演變成公開辯護,而主辦人是甘蔗地裏嚼黃蓮,有苦難言了。
王石頭敏感到故意把林木森事態擴大化的人是陳紹泉,而一步步把林木森培養起來的也是陳紹泉!在官場,首長往往一槌定音,滿屋的人再有理也不會被他人支持。應了句市井俗話:有錢人手指上戴個鐵箍箍,別人也會說那是金戒指!窮人手指上戴個金戒指,別人也會說那是個銅箍箍!陳紹泉是個有工作魄力的領導,以他對林木森的欣賞,按照常理,即使問題還嚴重一些他也會保。一句話,“無求備於一人。”光麵堂皇批評一頓,林木森作個深刻的檢查,馬天民罵上幾句。萬事大吉!王石頭料定這裏麵有文章,首先林木森父親有個曆史問題,這樣林木森許多工作安排不能太出格。“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陳紹泉是有意絆林木森一跤,開啟自性真智慧,以讓他更穩重地向前。
王石頭領悟了陳紹泉所指示,“我們隻看你的證據,不看你的結論。”好吧,我就“借假修真破迷津”。
取證必須準確,準確就得齊全,準確、齊全都需要時間。王石頭帶人又在“東方廠”調查了一天,整理材料一天。周六下午上了“青山黨校”,把人集中“加班”。周一上午回到局裏打了幾個電話。
陸寶林接到王石頭的電話,轉身就去了錢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