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我當真吃了一驚:“啊?他們領結婚證你們都不曉得啊?”

“領完了才告訴我們,我們就擔心她萬一看錯人!經濟上有點無點問題都不大,我們最擔心的就是像你們以前那個同學張林美那樣子,但是張林美人家好歹結婚的時候才二十二三歲,而且家頭還有兩個哥哥,可以幫她撐撐腰。小棉她翻過年去就滿三十、吃三十一的飯了,一旦看錯,到時候連個改正的機會都沒得,家頭又沒得個哪樣兄弟姐妹,我們老兩個離得又遠,萬一她真的看錯了可咋個整啊?”張靜芳搖頭歎了一口氣,說道:“我們老兩個這段時間為她這個事情急得不得了,你肖叔叔今天對你那個樣子,也不完全是因為你,你來之前他心頭本來就憋著火氣。”

張林美是我和肖婉小學、初中的一位女同學,人長得非常漂亮,算是我們當年的班花了,父母也是老漢他們廠裏的職工,她的事情我曾經聽我媽說過。

2003年6月份張林美從成都一所大學畢業之後,去了廣東闖蕩,大概是當年國慶節的時候就帶了一個男朋友回四川,說是要結婚。那男朋友是廣東佛山人,待人接物都特別有禮貌,特別斯文,而且據說家裏經濟條件也很好,開著一個鋁合金廠之類的廠子,他又是家裏的獨生子,張林美的父母都很喜歡,就同意她嫁了,當年年底就結了婚,然後定居廣東佛山。當時廠裏好多人家羨慕的不得了,都說那就是典型的嫁得好。

可到了2004年八九月份的時候,有一天張林美忽然一個人回了老家,據說一臉憔悴,身上衣服也是破破爛爛的,當時誰也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隻是有很多五花八門的猜測傳聞。直到年底單位的年夜飯上,張林美的父親喝多了,才跟幾個老同事老哥們訴苦說起來。

張林美嫁到廣東之後,婆家對她非常不好,過百的錢物幾乎從來不讓她經手,又不準她出去工作,要她安安心心的在家裏做個家庭主婦,每天早上交給她一點錢出去買菜都要記賬,回來之後剩多少必須原封不動的交還給婆婆。

這些也就認了,可那個男人還經常徹夜不歸,偶爾回家也往往是喝得酩酊大醉,甚至有時候還會帶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張林美隻要稍微多說兩句就要挨揍。可張林美又怕家裏父母擔心,打電話的時候從來不敢說這些,都隻說自己過得挺好。五月份有一天晚上那男人酒後又帶了個女人回家,兩口子為此又吵了起來,那男人一個失手就把張林美的兩根肋骨打斷了,在醫院躺了兩個多月。

出院之後張林美終於想明白了,也害怕了,覺得再這樣下去,自己早晚會被打死,於是就瞅了個早晨出門買菜的機會,用買菜錢買了張車票先到廣州,在廣州餐館裏打了一個月零工攢了點錢,這才回了四川老家。

張林美回到家之後,家裏父母兄弟一聽自然都十分氣憤,讓他們離婚,可打電話過去一說,那頭不同意。好在她有兩個哥哥,其中她大哥還是羅江縣城道上有名的扛把子之一,後來兩個哥哥陪著她去了一趟佛山,這才總算是把婚離了。之後就在德陽市裏找了份工作幹了兩年,大約是06年還是07年的時候,又和一個開水果店的個體戶結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