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話剛說完,李永平就接上了話頭說道:“張隊,我覺得常總這個主意不錯啊,我再怎麼小心,畢竟隻是一個人,而且常總在外頭,他就得到處活動、接觸人,壞人躲在暗處,咱們是防不勝防。可如果讓常總以拘留的名義去拘留所呆著,那裏邊有多少警察,還有武警,完全不用擔心有人能到那裏去傷害常總。反正現在距離開庭也就四五天的時間,一眨眼就過去了,你說是吧?”

張米娜輕輕搖著頭笑道:“常總,你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可這事情要真的操作起來的話,可沒那麼好辦。我們公安局對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決定,必須是要建立在有相關證據基礎上的。你這事情,目前除了楊永俊的舉報之外,我們還沒有掌握任何其他的相關證據,根本不符合提交對你進行刑事拘留申請的條件,就算勉強提交上去,也肯定會被否決。像我們這種單位,有些事情大家心裏都明白,隻要稍微把程序變通一下就簡單多了,可我們也有我們的難處,你現在在我們彭城算是個知名人物了,那麼多記者都在關注著你,所以我們沒有變通的空間,你要理解我們。”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想說,如果在平時的話,這事情還可以變通一下,可現在彭城有那麼多法製記者在關注著楊永俊一案、關注著我,彭城市公安局又正要借此機會樹立他們秉公執法的形象。我一旦被刑事拘留,這事情肯定馬上就會傳開,到時候記者必然會問公安局拘留我的原因。

如果說僅僅是因為楊永俊的一個舉報就拘留了我的話,他們又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證明對我進行拘留符合程序,而法製記者對這些程序都很熟悉,如此一來就會給人留下無限的遐想空間——為什麼僅憑楊永俊一個空口無憑的舉報,公安局就違反程序拘留了常阡?到時候公安局苦心經營的秉公執法形象隻怕就會蕩然無存,因此自然沒有哪個公安局領導願意冒這個政治風險批準對我進行刑事拘留。

這些法製記者,某種角度講,也算是我自己招來的,這就是典型的作繭自縛啊!

“唉……”我搖頭苦笑著輕輕歎了一口氣,對張米娜說道:“那好吧,我明白了,謝謝張警官,那看來這最後幾天隻能多辛苦李警官了。”

“不客氣。”張米娜笑了笑,轉身又向門口走去,剛走出門,她忽然又停住了腳步,扭過頭來對我說道:“常總,刑事拘留的審批程序比較麻煩,相比之下,行政拘留就簡單的多了,不過你可要考慮清楚啊,被拘留可不是什麼好事,傳出去也不好聽。”說完之後,留下一下個漂亮的笑容,就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