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邱書記也轉過頭來說道:“汪經理,你不用多想了,毫無疑問,這就是一樁凶殺案,你們酒店的賠償責任是跑不了的,無非就是你們主動賠,或者等著人家死者家屬上法庭向你們追索,我看常先生說的很有道理,你們酒店主動賠償,也免了將來上法庭再被媒體報道一遍,這對你們雙方都有好處,你好好考慮一下吧。”

汪經理猶豫了一下,然後說道:“這……那……那常先生您覺得我們賠多少比較合適呢?”

聽他這麼一問,我也愣了一下,這種刑事致死案件的民事賠償標準,我也不懂,印象中大約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等幾部分組成,但是具體的每一部分怎麼算我就不知道了,而且還涉及到一個責任切割的問題,就三姐這事而言,“凶手”是要承擔主要賠償責任的,酒店是次要責任,它們雙方之間具體的又怎麼來劃分呢?要不然就來個獅子大開口,我代馬潔漫天要價,讓他就地還錢?

我正在猶豫著開價多少,就聽身後王明堂說道:“我看也不用說什麼賠不賠的了,就像剛才小常說的,就算是一筆撫慰金吧,具體多少嘛,你們自己看著給,覺得合適就行,我想要不……就按照死者生前一年的收入給,這樣應該差不多了吧。”

汪福榮稍稍舒了一口氣,說道:“那……那死者生前一年的收入大約是多少?二十萬行嗎?”

王明堂問身旁的李坤:“老李,小章去年的總收入是多少?”

“這我也不太清楚啊。”李坤想了一下,轉頭問我:“小常,小章和你愛人柳笛一個級別,他倆的收入差不多,柳笛去年的總收入是多少啊?”

我心想王明堂這已經算是獅子大開口了,就沒必要再訛人了,於是就實話實說:“每個月一萬二的工資,另外還有兩千塊的各種補貼,差不多就是一萬四,十二個月就是將近十七萬,另外稅後年終獎七十六萬,全部加一塊,大約九十萬出頭、一百萬不到點吧。”

“啊!這麼多?”汪福榮的臉頓時就有點扭曲了,囁喏道:“就算民事賠償,我們也隻是一個次要責任嘛,主要賠償責任還是要由凶手承擔的。朱書記,這麼大一筆錢,我可做不了主啊,您也知道,我也就是一個打工的,我得請示一下我們李總才行。”

不待朱書記開口,張兆川輕輕咳嗽一聲,說道:“那我看就按照一百萬算,凶手和你們酒店各承擔一半,這樣總行了吧?”

汪福榮還想要說什麼,朱書記卻先開口說道:“汪經理,我看就按張總說的辦吧,你們和凶手各賠五十萬,你們盡快把錢交到死者家屬手裏,你們李老板他要是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讓他自己來問我。”

“那……那……好吧,各位你們慢用,我這就出去給我們李總打個電話,著手準備錢。”汪福榮說完就垂頭喪氣的出去了。